2019福建宁德市司法局招聘公告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理想信念坚定、组织观念强,责任心强,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政策规定;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6.有法律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
二、招考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 学历学位 | 年龄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其他要求 |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 | 大专以上 | 35周岁以下 | 1 | 不限 | 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 |
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和工作经历的载止时间至2018年8月31日。
三、报名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
1、报名地址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国泰大厦B-2层,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0593-2861318。
2、报名方式
于8月 15 日前,提供应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同时另交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提供的党员身份证明。
四、聘用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面试的办法,面试成绩相同时,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聘用:(1)烈士子女;(2)复退军人(3)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五、工作待遇
用工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1年,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办理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月薪约3700元(含“五险一金”)。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三年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终止用工关系。
六、其他事宜
1.报名者应认真核对岗位用工条件,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承担不利后果。
2.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招聘的流程为:报名确认→简历筛选→面试通知→面试考核→体检→择优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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