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龙岩武平事业单位招聘33人公告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为武平县属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计划招聘人数33人,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武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职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的:1983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职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的:1988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对应专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③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④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⑤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⑦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另外: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指: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职位,以及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的招聘职位。
6、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7、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应的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具体条件要求
1、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19年8月12日前取得(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9年9月1日前取得)。
2、招聘范围为“龙岩市”的,其确认报考者条件为:2019年8月12日前的常住户口在龙岩市或籍贯属龙岩市或2019年8月12日前取得龙岩市居住证的报考者;龙岩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2017年、2018年、2019年应届毕业生;龙岩市外高校的龙岩生源应往届毕业生。招考范围为“武平县”或“福建省”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报考公安部门招聘职位的除外)。
3、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考职位要求学历类别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和非国民教育形式(党校、军事院校、依法经国家批准办学的民办高校、二级院校等)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5、本次招考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具体可登录福建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网查询)作为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招考职位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职位,限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报考者要如实(只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
6、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其第二学历(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本次相应专业要求的职位。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可查询认证。
7、招考职位中注明“专门职位”的,专门面向在我县(含我县生源高校毕业生在武平以外地区)参加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19年10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服役期满且于2019年8月12日前退役的武平籍大学生退役士兵进行招考,统一不加分。不属上述类型的考生不得报考。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8月16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人力资源开发股,联系电话:0597-3230836。
(三)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须提交报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同底彩照3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复印件,以及填好的《武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编人员需先把填好的表格提交给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者应慎重选择报考职位,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
(四)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报考费用
1、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交报名费80元/人;因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等被取消报考资格的人员,报名费不予退还。
2、属农村特困人员或城市低保人员的报考者可申请减免报名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加分申报
1、加分项目。如有参加设区市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包括: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取得服务证书和行将期满并于2019年10月31日前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以及符合闽人发〔2006〕10号等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主要对象为省级以上比赛取得优异成绩的退役运动员和部分退役士兵),报考“专门职位”以外的职位且符合职位报考条件,依据相关加分政策进行笔试成绩加分。
2、申报要求。符合相关笔试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在报名时还需填报《武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加分审核表》1份(现场领取填写),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3、申请加分人员应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4、笔试成绩合格的方可享受以上加分待遇,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原始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七)其它事项
1、请报考者务必于9月6日(正常上班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费缴交票据原件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有关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相关信息将通过“武平县人民政府网”(www.wp.gov.cn)、“武平网”(www.wuping.gov.cn)以及“武平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在公开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公开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开考条件:报名结束后,各职位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武平县人社局同意并报龙岩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予以开考或不开考;无人报考的,不予开考。
2、笔试由武平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委托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命题、制卷、评卷。
3、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题型均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
4、笔试时间:2019年9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5、笔试地点:设在武平县城区,详见《笔试准考证》。
6、笔试合格线:将“职位资格条件”中“文化程度”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大专及以上”分别设置笔试合格线,合格线逢五逢十设置。切线规则:将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的平均分下调至逢五逢十的分数即为合格线(如:平均分52.9分,合格线即为50分;平均分69.9分,合格线即为65分,依此类推);如果平均分恰好逢五逢十,则合格线下调5分(如:平均分为55分,合格线即为50分;平均分为60分,合格线即为55分,依此类推)。
(二)资格复核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含笔试卷面成绩和经审核认定的加分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招聘人数3倍的人员为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相同职位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资格复核。
(1)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在名单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有关材料原件以及有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主要是再次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资格复核的考生、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经资格复核合格的人员,由武平县人社局核发《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经资格复核合格进入面试的报考者中,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所报考职位面试日期前3天下午5:30之前,由本人书面向武平县人社局提出放弃面试声明;经武平县人社局确认后,相应职位的空缺面试人选进行递补。
(5)相关职位的空缺面试人选,从相应职位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面试人选由武平县人社局通知,并在所报考职位面试日期前2天下午5:30之前按上述要求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复核,合格者核发《面试通知书》。
(6)下列情形造成的相应职位面试人选空缺,不进行递补:①资格复核合格人员在所报考职位面试开始前,未按要求声明放弃且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③递补的面试人选在所报考职位面试日期前2天下午5:30之前未进行资格复核的。
3、面试时间及地点。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名单及各职位的面试时间安排将在相应网站公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以武平县人社局核发的《面试通知书》为准。
4、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5、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原件。
(2)相关职位参加面试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相应职位面试的合格线为60分;若相关职位参加面试人数未超过招聘人数的,该职位面试的合格线为70分;相关职位未达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不可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分报考职位从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高者、笔试卷面成绩高者。如果仍然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为准。
2、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各项目的体检(体检时怀孕者及来例假者暂不参加部分项目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武平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失信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递补
因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体检考核合格后自愿放弃,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从已参加面试且成绩达到面试合格线者中分职位按笔试、面试总成绩名次排列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并进行体检及考核。
五、聘用程序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应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武平县人社局通知拟聘用人员及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人员。
(三)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并由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五年),确定聘用关系。受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人员。受聘人员除考录公务员(参公)或特殊情况外,应按聘用合同要求服务期满后方可申请调整工作单位。
拟聘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订了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四)受聘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按照武平县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六、注意事项
1、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在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者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处理。考试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委托专门机构对试卷进行雷同甄别,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后不报到的,有服务期要求但在服务期(含试用期)内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七、组织领导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在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由武平县纪委驻武平县人社局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7-323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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