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启东市气象局招聘编外劳务人员1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启东市气象局地方气象综合管理文秘工作人员1名,岗位类型为编外劳务。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 大专及以上学历,性别不限,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即出生年月为1984年7月以后),具有启东市户籍。
2. 政治可靠,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身心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反响良好。
3.熟悉各类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工作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具备独立工作能力和团队精神。在市、省及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过文章的优先考虑。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1.报名。所有报名人员须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启东市江海南路99号启东市气象局二楼办公室报名,报名人员需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一张。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2018年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报名资格。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或应聘材料不齐全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四、考试、体检及考察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安排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 算总成绩,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作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为期3天。
六、岗位待遇
对考核合格的,由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录用人员为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按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七、组织和监督
本次招聘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启东市气象局组织实施。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问题的,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513-83317175。
八、招聘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8331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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