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教师招聘3人公告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中职或高中教师资格证的资格条件。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 年龄要求:一般为18至30周岁(即1988年8月10日至2001年8月10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的外地教师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8月10日至2001年8月7日期间出生)。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曾因超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未按规定接受处理的。
3.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 在读的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 新丰县现有在编在职公益一类财供事业单位人员。
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岗位
学前教育专业教师1人,电子商务专业教师2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其中电子商务类或物流管理工程类1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1人)。
五、报名
(一)报名形式
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网上报名可将报名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xfzzbgs@163.com。
(二)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2、13、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至8月14日下午17时。
(三)报名地点
新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一楼办公室。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2019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对应学科、学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乙以上)等证明文件报名(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师范类学校毕业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等相关证明即可。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五)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 填写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详见附表1,请自行下载,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 近期小一寸彩色同底相片3张(其中1张粘在上交的报名表上,另2张背面写上名字并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3. 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
4. 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书;
5. 考生承诺书(附件3,需本人签名,1份);
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请报考人员携带以上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应聘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六)资格条件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初审,经工作人员初审合格签名确认后,报考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者再次进行资格条件复查,复查结果符合报考条件者方可发放准考证进行考试。
(七)准考证领取时间
考生于当天报名时领取准考证(试教、面试、体检均用同一张准考证)。
六、试教、面试内容、时间、地点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此次考试分“试教+面试”。总分设100分,试教占80分,面试占20分。试教设最低分数线60分,“试教+面试”总成绩设最低分数线60分。
(一)试教
1.时间:8月15日上午9:00--12:00
2.内容:对应学科中职课堂教学
3.地点:新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美术室
(二)面试
在试教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形式为现场答辩。
(三)聘用程序
经试教和面试完毕,且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按1:1比例安排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照总成绩高低且达到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和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结合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于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新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八、人员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一经聘用,为我县正式入编公办高中教师,享受我县同级公办教师待遇。所有招聘的外县籍教师,学校均提供廉租房。
经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需在我县服务5年。服务期未满离开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如有违规违纪情况,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十、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
新丰县教育局:0751-2256005
新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务处谭主任:0751-2267628、18023676980
办公室罗主任:0751-2298586、13380728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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