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黑龙江哈尔滨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5人公告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哈尔滨市纪委监委所属哈尔滨市执纪审查服务中心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人。具体招聘职位、条件等详见《2019年哈尔滨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一)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hrblss.gov.cn
(二)哈尔滨市纪委监委网站:
http:∥www.hrblz.gov.cn
四、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35(含)周岁以下(1983年8月21日以后出生),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具备相应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5.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现役军人。
六、报名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确认同步进行的方式,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及现场资格确认。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0日至8月22日的9:00—17:00。
2.报名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一面街134号。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报考程序和方法。请报考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在公告网站下载《2019年哈尔滨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好本人信息并打印3份。携带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报考岗位要求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需携带报到证(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照片5张(近期同版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200k)。到现场报名和进行资格确认。
2.海外留学人员需携带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同时,现场填写《诚信承诺书》。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5.政策加分。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的可以享受加分政策。
6.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与报名合格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比例的,可缩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信息由市纪委监委在网站发布。
7.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包括准考证的发放、笔试、面试时间,公布考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纪委监委网站进行公布。
本次招聘的政策咨询电话:0451-87597343、87173630 。
七、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计算方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及专业科目两部分,一张试卷,满分为200分,其中公共科目50分,专业科目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养和综合能力;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3.笔试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请登录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监委网站查询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并设置面试入闱最低分数线;既达不到比例又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缩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如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纪委监委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三)公布总成绩
考试结束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纪委监委网站公布。
八、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纪委监委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体检及复检由哈尔滨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全程监督。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职位可由哈尔滨市纪委监委提出递补意见,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监委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向市委组织部报送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材料,经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招聘纪律和组织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在报名、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规定处理。
招聘工作在哈尔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监督下,由哈尔滨市纪委监委负责组织实施。
招聘监督电话:0451-87173411、87597603。
特别提示:
哈尔滨市委组织部、哈尔滨市纪委监委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委组织部、哈尔滨市纪委监委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