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龙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编外人员
一、 招聘岗位及数量 (见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年龄为40周岁以内(1978年8月15日之后出生,下同)
3.具有龙泉市常住户口人员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 8 月 15 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龙泉市就业管理服务局三楼(中山东路114号移办大楼副楼市检察院对面)。
3.报名材料:
(1)《2019年龙泉市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需粘贴一寸照片)。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将以上复印件按上述顺序整理装订在报名表后)。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龙泉政府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的予以聘用。如有问题反映的,考生必须配合相关部门核实,在规定时间内不配合核实,作自动放弃处理。报考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报到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解聘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未聘用人员的递补资格保留一年,按本次招聘录用对象的统一报到时间为准开始计算)。
五、用工形式及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的用工期限为2年,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
六、管理规定
所有编外用工聘用后参照《龙泉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管理。
咨询电话:
龙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0578-7263118
龙泉市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0578-7766192
监督电话:0578-7261795
以上公告由龙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龙泉市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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