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西钦州钦北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招聘专职人员5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系统专员2名:主要负责管理全国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负责各类涉毒数据的收集统计与绩效统计。
(二)文职人员3名:熟练使用各类电脑办公软件和文案写作。遇工作需要时,要服从岗位调整。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违法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等行为;
(二)热爱禁毒工作,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2001年8月1日至1984年8月1日期间出生);
(四)高等学校(含成人教育、自考)大专毕业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禁毒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其他违法违纪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准报考。
三、招聘程序
程序包括报名、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个人现场报名或发送相关材料到钦州市钦北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钦北区禁毒办)邮箱qbqjdb@163.com报名。咨询电话:0777—3256950。
2.报名时间:8月12日—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工作日时间内接受办理,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二楼207室钦北区禁毒办。地址:钦州市钦北区长田街道长田路8号。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个人简历、学历证明等材料;退伍军人、贫困户或有专业特长的应携带退伍证、专业证书、帮扶手册原件(复核后退回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时,准备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红底照片2张。
(二)面试
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组织开展面试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实行百分制,由评委根据应试人员言行、举止、仪表及回答问题的情况进行综合打分。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标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钦州市钦北区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
(四)政审
主要考察被考核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实际表现等。
(五)公示
通过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后根据应试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一楼公告栏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名单,按程序录用。被聘用的专职工作人员经岗前培训一个月合格后,到钦北区禁毒办参加工作(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且合格者,与钦北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为每年签订一次)。
四、福利待遇
月工资待遇约为2800元/月(包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招聘和培训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要严格程序和标准,严把质量关,确保禁毒办工作人员的素质;
(三)要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未尽事宜,请与钦北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7-3256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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