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广州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0人公告(第一次)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广州市工人文化宫是广州市总工会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主要为本地区职工和市民文化活动提供场所,为广大基层单位和职工群众以及市民提供文化、教育、体育、娱乐、休闲等服务,为基层工会和社区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指导服务。
(二)广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是广州市总工会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主要为本地区职工和市民文化活动提供场所,为广大基层单位和职工群众以及市民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教育、体育、娱乐、休闲等服务,为基层工会和社区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指导服务。
(三)广州市员村工人文化宫是广州市总工会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主要为本地区职工和市民文化活动提供场所,为广大基层单位和职工群众以及市民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教育、体育、娱乐、休闲等服务,为基层工会和社区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指导服务。
(四)广州国际海员俱乐部是广州市总工会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主要在对外宣传部门指导下开展对外籍海员的宣传工作和文化交流工作,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广州建设成就,为中外海员及其家属提供生活服务,引导海员开展健康的文娱活动。
(五)广州黄埔国际海员俱乐部是广州市总工会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主要在对外宣传部门指导下开展对外籍海员的宣传工作和文化交流工作,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广州建设成就,为中外海员及其家属提供生活服务,引导海员开展健康的文娱活动。
(六)广州市工人疗养院是广州市总工会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主要为职工、劳动模范以及社会其他群体提供疗休养、休闲、保健和医疗门诊等服务。
(七)广州市第二工人疗养院是广州市总工会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主要为职工、劳动模范、以及社会其他群体提供疗休养、休闲、保健和医疗门诊等服务。
(八)广州市职工技术交流中心是广州市总工会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主要承担组织市属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对广州市基层工会办企业和职工计协组织进行指导、协调、服务;审查办理我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为职工提供职业介绍、就业指导服务,组织技术交流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工作。
(九)羊城职工杂志社是广州市总工会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主要负责编辑、出版、发行《羊城职工》杂志等工作。
(十)广州市工人体育场是广州市总工会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主要为职工群众提供体育比赛、训练、活动场地及相关服务,承办协办各类型的群体活动、体育赛事和大型综合性职工运动会;为基层工会培训各类体育业务骨干;开展公益性体育产业经营和场馆管理维护。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办规〔2018〕3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8.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人事、财务岗位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广州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招聘人员类型:2019年毕业生、非2019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
2019年毕业生是指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非2019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所有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岗位相对应(见附件2《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考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则其他专业方向人员不能报考。
3.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具有本科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表中有明确年龄学历限制的,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4.非2019年毕业的往届生需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报名时须上传相应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网上报名、报名系统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8月24日(星期六)上午9时至2019年8月28日(星期三)下午17时止。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广州市总工会网站http://www.gzgh.org.cn/Home/Article_List/TZGG等网站查询公开招聘公告。
(2)报考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hrssgz/ywzt_rszd_sydw_wsbm/list.shtml的考试报名系统,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
(3)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4)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招考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于2019年9月4日(星期三)上午9时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6)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7)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穗人社发〔2013〕108号文规定,经报市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批准,延长报名时间,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名人数开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医务、财务、体育等三个岗位的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它岗位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等,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
2019年9月7日(星期六)。
3.笔试地点:
具体地点、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在分数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5.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广州市总工会网站http://www.gzgh.org.cn/Home/Article_List/TZGG公布笔试成绩。由考生自行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本人分数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三)资格复审
1.广州市总工会组织各招考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材料一览表》(附件3)。
4、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函(附件4)。
5.资格条件中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须同时提供3份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说明(附件5);与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其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其中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的须提供工作单位与第三方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的委托材料或在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社会保险条款备注由第三方人力资源代理机构代为缴交基本养老保险)。在校期间或实习期不算工作年限。年限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6.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7.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如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未通过(含未参加)资格复审,可依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8.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广州市总工会网站(http://www.gzgh.org.cn/Home/Article_List/TZGG)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参加面试的考生依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和资格复审合格情况,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通知由各招考单位发放给考生。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参加面试,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3.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确认。
4.面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5.综合成绩按照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面试。
6.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广州市总工会网站(http://www.gzgh.org.cn/Home/Article_List/TZGG)公布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名单。
(五)体检
1.体检对象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
2.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要求组织。
3.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若体检不合格的,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进行递补体检。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体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六)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组织,由各招考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对考察工作失真失实的,要追究考察工作人员的责任。
2.考察不合格的,招考单位可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递补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1.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广州市总工会网站(http://www.gzgh.org.cn/Home/Article_List/TZGG)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2.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聘用的人员由招考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间按所聘用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3.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拟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因专业资格系列不符合招考单位聘任条件的,暂时不能以相应的级别进行岗位聘任,必须服从招考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安排。专业资格系列转评后通过岗位聘任才可享受相应的待遇。
5.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聘用及待遇
(一)由用人事业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五、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公示前须提供各层次学历、学位鉴定:学历鉴定(学信网出具)、学位鉴定(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出具),国(境)外学历学位鉴定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其他机构出具的材料无效。
2.为了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3.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关于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请在工作日直接拨打附件6中招考单位联系电话进行详细咨询。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政策咨询电话:020-83188131;监督投诉电话:020-83188086;招考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5.本公告由广州市总工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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