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培训•四川
导航

2020年四川省国家电网官网招聘考试财会类知识:营业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来源: 2019-12-25 11:23

营业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一)兼营的行为特点和税务处理原则

兼营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指纳税人既从事营业税劳务,又从事不属于营业税范围的劳务,如增值税劳务等。各项劳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和内在联系。

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

 

(二)混合销售行为特点和税务处理原则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的特点是:货物销售与营业税应税劳务之间存在内在联系和因果关系。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直播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相关推荐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