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证据的数量与质量特征
充分性和适当性是审计证据的两个基本特征。审计准则规定:"审计师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审计师应当保持职业怀疑态度,运用职业判断评价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一)审计证据的充分性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是指审计证据的数量足以支持审计师的审计意见。因此,它是审计师为形成审计意见所需证据的最低数量要求。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主要与审计师确定的样本量有关。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是建立在足够数量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的,但并不是说审计证据的数量越多越好,为了进行有效率、有效益的审计,审计师通常把需要足够数量证据的范围降低到最低限度。
审计师判断证据是否充分,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审计风险
具体审计项目的重要程度
审计师及其业务助理人员的经验
审计过程中是否发现错误或舞弊
审计证据质量
总体规模与特征
(二)审计证据的适当性
审计证据的适当性是对审计证据质量的衡量,即审计证据在支持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的相关认定,或发现其中存在错报方面具有相关性和可靠性。相关性和可靠性是审计证据适当性的核心内容,只有既相关又可靠的审计证据才是高质量的。
审计证据的相关性
审计证据的可靠性
审计证据的可靠性是指审计证据的可信程度。
(三)审计证据的充分性与适当性之间的关系
充分性和适当性是审计证据的两个重要特征,两者缺一不可,只有既充分又适当的审计证据才是有证明力的。
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影响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审计证据的质量越高。需要的审计证据数量可能越少。
需要注意,尽管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相关,但如果审计证据的质量存在缺陷,那么审计师仅靠获取更多的审计证据可能无法弥补其质量上的缺陷。同样地,如果审计师获取的证据不可靠,那么证据数量再多也难以起到证明作用。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