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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方电网招聘考试财会知识:离职后福利的确认与计量

来源: 2020-01-19 12:30

离职后福利的确认与计量

一、设定提存计划:是指企业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内为企业提供的服务而应付给设定提存计划的提存金,并作为一项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设定受益计划

步骤一:确定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企业应当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企业应当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其中,资产上限,是指企业可从设定受益计划退款或减少未来对设定受益计划缴存资金而获得的经济利益的现值。

步骤二:确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设定受益计划中应确认的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服务成本+设定受益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

(1)当期服务成本,是指因职工当期服务导致的设定受益义务现值的增加额。即为归属于当年福利的现值。

(2)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3)结算利得和损失。企业应当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设定受益计划结算利得或损失是下列两项的差额:

①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②结算价格,包括转移的计划资产的公允价值和企业直接发生的与结算相关的支付。

(4)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是指设定受益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所处期间由于时间流逝产生的变动。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步骤三:确定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设定受益净负债或净资产的重新计量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在后续期间不应重分类计入损益,但是企业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下列部分:

(1)精算利得和损失

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产生精算利得和损失的原因包括:企业未能预计的过高或过低的职工流动率、提前退休率、死亡率、过高或过低的薪金、福利的增长以及折现率变化等因素。精算利得或损失不包括因引入、修改、缩减或结算设定受益计划所导致的设定受益义务现值的变动,或者设定受益计划下应付福利的变动。这些变动产生了过去服务成本或结算利得或损失。

(2)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含在设定受益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计划资产的回报,指计划资产产生的利息、股利和其他收入,以及计划资产已实现和未实现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确定计划资产回报时,应当扣除管理该计划资产的成本以及计划本身的应付税款,但计量设定受益义务时所采用的精算假设所包括的税款除外。管理该计划资产以外的其他管理费用不需从计划资产回报中扣减。

(3)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提示】注意区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和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1)计入当期损益金额包括:①当期服务成本;②过去服务成本;③结算利得和损失;④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2)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包括:①精算利得和损失;②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③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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