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省国家电网官网招聘考试法学备考资料:破产案件的适用程序
破产案件的适用程序
1.破产和解
破产和解,指为了避免破产清算,债务人企业与债权人会议达成以让步方法了结债务的协议。申请人:只能债务人提。
2.破产重整
破产重整,指利害关系人通过积极拯救濒临经营困境的企业,防止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以帮助债务人摆脱经营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申请人:债务人、债权人、出资人均可申请。
3.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指由破产管理人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处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规则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最终目的是企业注销。申请人:债务人、债权人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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