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省国家电网官网招聘考试法学备考资料:证据裁判原则
证据裁判原则
证据裁判原则,又称证据裁判主义、证据为本原则,是指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必须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不能认定案件事实。
一般而言,证据裁判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1)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依靠证据,没有证据不能认定案件事实。
(2)用于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具有证据能力,即具有证据资格。
(3)用于定案的证据必须是在法庭上查证属实的证据,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②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③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关于证据裁判规则,已经在众多的法律、司法解释及相关文件中出现,因此,我国已经逐渐建立了证据裁判规则,并且基本上已经采纳了该原则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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