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培训•四川
导航

2020年四川省国家电网官网招聘考试法学备考资料:刑事代理的种类

来源: 2020-01-28 13:24

刑事代理的种类

1、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将代理分出不同的类型,考生须注意根据委托主体不同对代理进行的分类,并且掌握,在不同的案件中,有权委托代理人的主体有哪些。

分类依据

类型

注释

代理产生的方式不同

法定代理

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的代理

委托代理

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产生的代理

代理的委托主体不同(这是对委托代理的再分类)

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

(1)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2)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3)被害人有法定代理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法定代理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应当告知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为2人以上的,可以告知其中1人,告知时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06条第3、6项确定的顺序择先进行

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特点:(1)公诉案件被害人委托代理人,可以由被害人本人委托,也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委托,其他人无权为被害人委托代理人。(2)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即公诉案件在侦查阶段,被害人不能委托代理人

被害人诉讼代理人权限:(1)只能代理被害人行使法律赋予被害人的全部或者部分的诉讼权利,(2)具体代理权限取决于每个案件具体代理范围的授权,以委托代理协议中的规定为依据,可以全权代理,也可以部分代理

自诉案件的代理

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律师或者其他公民都能担任自诉人的代理人,但是律师担任自诉人时,承担的职责如下:(1)审查是否构成犯罪。(2)办理委托手续。(3)代写诉状。(4)调查。代理律师有权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有权到人民法院查阅检察院不起诉而被害人提起自诉后,人民检察院已送到人民法院有关的案卷材料,了解案情。(5)开庭前与委托人交换意见。(6)确定代理意见,撰写代理词。(7)出庭支持控告

双重职能: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可能提出反诉,自诉案件中被害人所委托的代理人承担的是控诉职能,但是被告人提出反诉之后,本诉中自诉人委托的代理人可以接受接受反诉的被告人委托做他的辩护人,所承担的是辩护职能,从而兼具控诉职能和辩护职能。同样,自诉案件被告人的代理人也同样如此,成为辩护职能和控诉职能于一身的代理人(因此,需要办理双重委托协议,明确代理权限)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内,应当告知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内,应当告知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并告知如果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实质上就是民事诉讼代理。特殊之处在于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可以身兼数职,即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又担任反诉中反诉人的代理人

(2)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代理人的律师要注意追究被告人的刑事和民事两种责任

(3)担任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的律师,既要积极保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又要从实际出发,使赔偿合情合理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中的代理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参加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没收违法所得申请的审理程序,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强制医疗程序中的代理

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直播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相关推荐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