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培训•四川
导航

2020年四川省国家电网官网招聘考试财会类知识:会计主体

来源: 2020-02-11 17:25

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一个特定独立的或相对独立的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为对象,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典型的会计主体是企业,但也可以是企业内部相对独立的经营单位。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的概念,会计主体可以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如企业法人;也可以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如企业内部相对独立的核算单位,由多个企业法人组成的企业集团,由企业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等。

会计主体规定了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这一前提就是耍明确会计所提供的信息,特别是财务报表,反映的是特定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既不能与其他会计主体相混淆,也不能将本会计主体的会计事项遗漏或转嫁。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直播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相关推荐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