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省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笔试真题:口头形式
在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中,其中标的价值较小,数额较少,即时清结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的形式是:
A.书面形式 B.视听资料形式 C.口头形式 D.默示形式
【答案】C。解析:《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口头形式,即行为人用口头语言进行意思表示的形式,包括当面交谈和电话洽谈等直接对话方式,也包括托人带口信等。口头形式简便易行,直接迅速,但又因没有文字根据而缺乏客观记载,不便于调查取证。因此,这种形式一般适用于数额不大或者可即时清结的民事法律行为。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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