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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川省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笔试真题:效力未定民事法律行为

来源: 2020-02-16 15:49

小张将租来的房子转租给自己的同事,且并未告知房东。小张的行为属于:

A.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B.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C.有效民事法律行为 D.效力未定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D。解析:《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出租人可以认可小张的转租行为,也可以解除合同,小张的转租行为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所以答案为D。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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