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省中国烟草招聘考试经济学知识:审计法的调整范围
审计法的调整范围
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进行审计监督。
【注意】审计监督范围不仅仅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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