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四川中国烟草招聘考试法学知识点:区分消耗物与不可消耗物
区分消耗物与不可消耗物
区分标准:是否能重复使用。消耗物,仅一次性有效使用就灭失或品质发生变化的物。不可消耗物,可反复使用。
消耗物与不可消耗物决定民事法律关系的类型。如同样是借物,所借之物为消耗物时,合同的性质就是消费借贷,借贷物交付时所有权移转,借贷人只要返还种类物即可:反之,所借之物为不可消耗物时,合同的性质就是借用合同或租赁合同,租借交付时仅移转使用权,租借人须返还原物移转使用权,租借人须返还原物。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