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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四川中国烟草招聘考试法学知识点:形成权的行使方式

来源: 2020-03-17 15:35

形成权的行使方式

(1)明示与默示:一般需要明确表示,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默示亦可,如受遗赠人的沉默则视为拒绝接受。

(2)直接与间接:直接行使的,单方通知即可;间接行使的,需要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如因欺诈而产生的被欺诈人撤销权就需要诉讼或仲裁方式来实现。

(3)形成权作为一种单方决定权,权利的行使不以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为条件。形成权的行使适用除斥期间,除斥期间届满,形成权消灭。行使形成权的意思表示不得撤销,但可撤回。行使形成权的行为都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注意】个别形成权不适用除斥期间,如离婚请求权、共有物分割请求权、收养关系解除权。

(4)只允许起诉、仲裁的方式提起,即形成诉权。如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可撤销婚姻中的撤销权、离婚请求权。

【注意】形成诉权中判决生效的时点与权利变动的时点重合:自判决生效时发生物权变动。

(5)无需诉讼行使的形成权:单纯形成权,应以单方通知的方式行使形成权,明示(书面或口头通知)、默示(推定或单纯沉默)。

(6)形成权的行使原则上不得附条件或期限。但如果条件的成就与否依相对人意思而定或者所附期限明确的,形成权的行使可以附条件或者期限。

如解除权人甲向乙表示:乙不于3月3日之前付清拖欠的房租,则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届时解除。甲行使解除权时所附的期限明确,不至于导致法律关系不确定的后果,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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