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四川中国烟草招聘考试法学知识点:物权的特征
物权的特征
1.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
(1)物权的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义务内容是不作为,只要不特定的人没有不法干涉其行使权利即可。
(2)任何种类的物权都以权利人对于物的直接支配为特征,但是,支配范围的大小依物权的种类而定。
(3)物权的客体是物。
原则上是指有体物;物权的标的物需要特定化;物权的客体应为独立物。
2.物权是一种财产权,是权利人直接享有物之利益的权利。
利益可分为三种:物的归属;物的利用;就物的价值而设立的债务的担保。
物权的内容,就因对标的物之利益的不同,而有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
3.物权是排他性的权利。
(1)物权是一种对世权、绝对权。
(2)不相容之排他,如一间房屋上不能同时有两个所有权。
(3)相对排他,意味着在同一个标的物之上可以同时存在两个不同的物权,分别为不同的主体享有,只不过在权利实现之时,有一个顺序上的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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