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四川中国烟草招聘考试法学知识点: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中断
(1)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①权利人向义务人主张权利,请求其履行义务
②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请求保护其权利。
④其他与起诉或仲裁有同等效力可以中断的行为
(2)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
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消除之日起,重新计算时效期间。
①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
②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
③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
(3)诉讼时效中断不适用于最长诉讼时效期间,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和特殊短期诉讼时效,可多次中断,无次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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