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培训•四川
导航

2020四川中国烟草招聘考试法学知识点:诉讼时效延长

来源: 2020-03-17 15:46

诉讼时效延长

(1)适用对象不同,延长只适用于最长诉讼时效,其他类型诉讼时效不能适用。

(2)适用的原因为“特殊情况”,既谓之特殊,应是民法总则没有规定的,要司法实务的经验积累,或有待将来立法或司法解释阐明。

(3)适用最长诉讼时效须由权利人申请,未申请的,法院不能决定给予时效延长。

(4)由法院决定延长,决定的结果有同意申请延长或不同意申请延长,若同意延长,延长多长时间,法院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而一般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适用条件都是有法律规定的,只要当事人诉请即可,不用另行申请,法院也无权作出改变适用条件的决定。

无权代理分为狭义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两种。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直播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相关推荐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