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省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6)
宗教信仰自由
1.任何公民可以选择信教,也可以不信教,有信仰A教的自由,也有信B教的自由,不得强制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信仰宗教是自由的。
2.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但是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心健康、妨害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3.宗教活动三自原则:自主、自办、自传。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