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南方电网招聘考试人力资源学习知识:劳动监察的实施
劳动监察的实施:
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监察,由其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辖。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查处理下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案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监察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监察,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
1) 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2) 就调查、检查的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3) 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
4) 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
5) 委托会计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
6)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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