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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来源: 2020-04-09 13:18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总则》第17、18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上述主体有一定的社会经历,在社会交往中能够预见和判断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因此法律赋予其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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