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律制度
题目内容

某钢铁厂欠某银行600万元贷款,到期没有归还。该银行在淸收中发现,钢铁厂已完 全丧失还款能力,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是,银行经过调查发现,钢铁厂有一笔被 某建筑公司拖欠已久的220万元到期货款,且该建筑公司具有一定的支付能力,但不 知何种原W钢铁厂一直没冇起诉该公司。银行经过分析后决定,对建筑公司提起代位 权诉讼。办:诉讼请求得到法院判决认可之后,银行启动了针对建筑公司的强制执行程 序。与此同时,钢铁厂申诮法院启动了破产程序。根据《企业破产法》,下列关于本案 处理程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2021-10-02

A.在法院受理钢铁厂破产屮请的情况下,建筑公司应当向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

B.在强制执行程序已经启动的情况下,即使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强制执行程序也 不能中止

C.代位权屈于《民法典合同编》赋予债权人的权利,即使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 代位权诉讼也不能中止

D.在法院受理钢铁厂破产申请的情况下,因代位权诉讼已结束,银行可以申请法院执 行钢铁厂财产,该执行程序不能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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