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4
题目内容

新余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童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职权?( )

2021-10-13

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B.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

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D.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题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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