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真题训练4
题目内容

某境内饮食服务公司2020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在韩国设有中、乙两个分支机构我国与韩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平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甲分支机构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乙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元,乙分支机构适州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两分支机构分别在韩国缴纳了7.5万元和2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该服务公司在我国汇总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2021-12-11

A.48.5

B.50

C.55

D.82.5

题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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