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4
题目内容

2015年1月1日,李某(男)与刘某(女)在北京市海淀区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前李某在北京市海淀区拥有房屋一套(市价850万元),创作了一部法考图书 《李某讲民法》,刘某有价值100万元的股票。2014年12月10日,李某以个人名义向好友 曹某借款500万元,购买了天津的婚房一套。婚后,李某发表《李某讲民法》,获得稿酬 120万元。刘某的100万元股票收益20万元。双方于2018年8月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关 于双方的财产和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2021-12-14

A.北京的房屋所有权归双方共有,因双方共同生活已达到了 3年以上

B.著作权源于创作,创作完成于婚前,所以稿酬归李某个人所有

C.100万元的股票和婚后所获收益20万元均属刘某个人所有

D.李某所借的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题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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