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司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2013年司法考试《卷三》考前冲刺试卷(4)
题目内容

恒大有限公司由甲、乙、丙、丁四名股东创立,各股东分期交付出资,关于股东出资的以下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2024-07-05

A.甲用租赁的汽车进行出资,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司以善意取得

B.恒大公司在乙的出资期限到达前就破产清算,则乙的出资义务免除

C.丙用非法挪用的资金出资,该出资是无效的

D.丁在出资不实的情况下不能取得股东资格,恒大公司也不能成立

题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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