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司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2013年司法考试卷三全真试题
题目内容

张龙、赵虎、王朝、马汉决定共同发起设立春晖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1月张龙以自己名义为筹建中的公司向东方商场购买办公设备花费1万元。2011年2月赵虎以“春晖公司筹建处”名义向南方公司购人一辆汽车花费l0万元。2011年3月,春晖公司经过工商登记正式成立。请问以下哪一项说法是错误的、

2024-07-05

A.东方商场可以要求张龙清偿1万元,如张龙无力清偿则也可向成立后的春晖公司提出请求

B.南方公司可以要求成立后的春晖公司清偿l0万元

C.如果赵虎实际上将汽车进行私人使用则应自行承担l0万元

D.如果春晖公司未成立,则东方商场和南方公司不得要求全体发起人对有关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题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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