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司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2014年司法考试《卷三》考试真题
题目内容

甲公司和乙公司在前者印制的标准格式《货运代理合同》上盖章。《货运代理合同》第四条约定:“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乙公司支付货运代理费承担连带责任。”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红在合同尾部签字。后双方发生纠纷,甲公司起诉乙公司,并要求此时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蓝承担连带责任。关于李蓝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抗辩事由,下列哪一表述能够成立?

2024-07-05

A.第四条为无效格式条款

B.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在第四条处签字

C.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仅代表乙公司的行为

D.李蓝并未在合同上签字

题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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