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经济法2013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最后冲刺试卷(1)
题目内容

甲、乙、丙、丁、戊5人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协议约定甲以现金10万元 出资,甲已足额缴纳。某次公司股东会上,甲以其为公司日夜操劳为由请求撤回出资,但保留原有股权;乙、丁、戊均表示同意,丙则投了反对票,但股东会仍以绝大多数股东同意为由通过了该项决议。丙遂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股东会决议无效。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2024-07-06

A.该决议无效,甲不可以撤回出资

B.该决议有效,甲可以撤回出资

C.确认该决议无效的诉讼,需由股东会向法院提出

D.该决议属于可撤销决议,除甲以外的其他股东均享有撤销权

题目答案

试卷相关题目

最新试卷
热门试卷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