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经济法2013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最后冲刺试卷(2)
题目内容

甲、乙为同宿舍同学,甲的电脑鼠标坏了,乙将其闲置的鼠标借予甲;后甲因急需用钱, 将电脑质押给隔壁宿舍的丙,借款2000元。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2024-07-06

A.由于电脑和鼠标分属两个所有权人,不能界定为主从物

B.如果丙对鼠标不属于甲所有一事不知情,且鼠标已随同电脑一起移交,丙有权主张其质权及于鼠标

C.不论丙对鼠标不属于甲所有一事是否知情,只要鼠标随同电脑一起移交,丙即有权就鼠标行使质权

D.因质押行为给乙造成的任何损失,乙均有权要求丙在其受益范围内进行赔偿

题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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