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类行测行测2012年行测《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中)
题目内容

李某于2005年3月24日中午和朋友一起在银海大厦(业主为银海宾馆有限公司)恒记餐饮有限公司三楼包间吃饭。吃饭期间,李某听见手机响,即边接电话边走出包间,来到包间斜对面的木制消防通道门旁,不料直接坠落楼下身亡。后经调查发现:木制消防通道外的工程尚未完工,但旁边没有任何危险警示标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24-07-11

A.恒记餐饮有限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应当由其承担赔偿责任

B.银海宾馆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应当由其承担赔偿责任

C.恒记餐饮有限公司和银海宾馆公司对李某身亡均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李某自己未尽注意义务而致身亡,应当责任自负

题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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