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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天津武警考军校招聘考试:文言文虚词“之”常见用法解

来源: 2020-03-13 19:20
  18.【之】
  (1)用作代词,分几种情况。
  ①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 (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
  作《师说》以贻之。(代人,作宾语)(《师说》)
  揉使之然也。(代物,作兼语)(《劝学》)
  人非生而知之者。(代事理,作宾语)(《师说》)
  ②指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
  均之二策。(《廉颇蔺相如列传》)
  ③活用作第一人称或第二人称,相当于“我”“你”。
  鄙贱之人,不知将军宽之至此也!(《廉颇蔺相如列传》)
  (2)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
  ①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
  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赤壁之战》)
  ②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
  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③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 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
  宋何罪之有?(即“宋有何罪”)(《公输》)
  ④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
  孤卞有釓明,犹鱼之有水也。(《隆中对》)
  ⑤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
  顷之,烟炎张天。(《赤壁之战》)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卞师。(《毛遂自荐》)
  ⑥用在表时间^分句中作状语,常与“也”字呼应,相当于 “……的时候”。
  臣之壮也,犹不如人。(《烛之武退秦师》)
  (3)动词,到……去。
  例释:
  ①胡为乎遑遑欲何之:。(《归去来兮辞》)
  ②奚以之九万里而南为。(《逍遥游》)
  ③有牵牛而过堂下者,王见之,曰:“牛何之?”(《齐桓晋文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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