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天津军队文职招聘考试知识精华考点:军队保密制度
【军队保密制度】
一、备考内容
根据军队文职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内容,国防军队知识中军队保密制度内容包括:
军事涉密载体的管理;涉密信息系统设备和软件的使用管理;军队单位计算机联接国际互联网的管理规定;通过有线、无线通信传输军事秘密的管理规定;各类稿件和在各类媒 体上发布信息的管理规定;涉密科研项目的管理规定;涉密人员上岗管理规定。
二、军事涉密载体的管理
1、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管、移交、销毁军事秘密载体,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登记、签字手续,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2、复制军事秘密载体,必须严格控制。确需复制时,须经原密级确定的单位同意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权限审批。复制件不得改变原件的密级。
3、携带军事秘密载体外出,必须进行权限审批,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携带绝密级载体外出的,还必须报同级管理保密工作的部门备案。
4、未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任何单位或者人员不得将军事秘密载体携带、传递出境。因特殊原因需要向境外组织、人员提供军事秘密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经有相应批准权限的机关批准,并报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委员会备案。
5、不需要保存的秘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后,及时销毁,并由二人以上到指定场所监销。
三、涉密信息系统设备和软件的使用管理
存储、处理、传输军事秘密的技术设备、设施、系统、网络、场所等,必须符合技术安全保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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