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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简介资料

2020-03-06 15:15
司马光简介 司马光(1019 年 11 月 17 日-1086 年),字君实,号迂叟,汉族,陕州夏 县(今山西夏县)涑水乡人,世称涑水先生,北宋政治家、史学家、文学家。 历仕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卒赠太师、温国公,谥文正,为人温良 谦恭、刚正不阿;做事用功刻苦、勤奋。以“日力不足,继之以夜”自诩,其人 格堪称儒学教化下的典范,历来受人景仰。宋神宗时,反对王安石施行变法 , 王安石变法以后,司马光离开朝廷十五年,主持编纂了中国 历史上第一部编 年体通史《资治通鉴》。生平著作甚多,主要有史学巨著《资治通鉴》、 《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稽古录》、《涑水记闻》、《潜虚》等。 司马光的生平事迹 早年经历 真宗天禧三年(1019 年),司马光出生,此时其父司马池任光山县县令, 所以给他起名光;6 岁时,司马池就教司马光读书,7 岁时,不仅能背诵《左 氏春秋》,还能讲明白书的要意;并且做出了“砸缸救友”这一件震动京洛的事。 仁宗天圣九年(1031 年) ,司马光随父亲司马池从东京出发,一路经洛阳、 潼关、宝鸡,过秦岭,前往四川广元,出任利州转运使,在栈道上遇着巨蟒 , 他沉着冷静地手持利剑,扎进巨蟒的尾巴上,使巨蟒疼痛得一震,滚下了深 不可测的栈道下边。 司马光的博学来自多方面,一方面他好学强识,另一方面他的父亲也着 意培养。他既诚实聪明,又十分懂事,深得父亲喜爱。同时,每逢出游或和 同僚密友交谈,司马池总好把他带在身边。耳濡目染,使司马光不论在知识 方面,还是见识方面,都“凛然如成人”。好多当时的大臣、名士,都很赏识 司马光。 尚书张存主动提出将女儿许配给司马光。担任过副宰相的庞籍在司 马池死后,把司马光当成自己儿子一样培养、教育。司马池辗转河南、陕西、 四川各地为官,始终把司马光带在身边。所以,司马光在 15 岁以前就跟随 父亲走过好多地方,在这些地方访古探奇,赋诗题壁,领略风土人情,极大 地丰富了司马光的社会知识。 步入官场 仁宗宝元元年(1038 年),司马光 20 岁,他参加了会试,一举高中进士 甲科,从此步入仕林,初任华州(今陕西华县)判官。此时司马池正任同州(今 陕西大荔)知州,两地相距较近,司马光经常前往探望父母。在同州他结识了 同科进士石昌言,石早有才名,在同州当推官,石虽比司马光大 20 多岁, 但两人很谈得来,经常在一起交流学问,谈古访今,成为忘年之交。同年, 他和张存的女儿结婚。 仁宗宝元二年(1039 年),因父亲调往杭州任职,司马光辞掉华州判,改 任苏州判官。正当他怀着远大的抱负,在仕途上步步上进时,他的母亲病逝 了。按照封建礼教,他必须辞官回家服丧 3 年。在此期间,北方党项族人元 吴称帝,建立了西夏国,西夏为了摆脱对宋朝的臣属地位,同宋朝发生了战 争,宋朝连连失败。宋仁宗为了加强军事防御力量,要求两浙添置弓手,增 设指挥使等官职。司马父子认为这样做,并没有什么好处。于是由司马光代 父草拟《论两浙不宜添置弓手状》,从各方面阐述添置弓手增设武官。 仁宗庆历元年(1041 年)十二月,司马池病死在晋州,司马光和哥哥司马 旦扶着父亲的灵柩回到了故乡夏县。双亲的相继去世,使司马光悲痛万分, 他叹息“平生念此心先乱”。但他在居丧期间,把悲哀化作发奋读书作文的动 力,以排遣无尽的悲伤和寂寞。在此期间,他读了大量的书,写了许多有价 值的文章,如《十哲论》、《四豪论》、《贾生论》,对一些古人古事,根 据自己的见解和感受,提出见解。 在居丧 3 年的时间里,他了解了许多下层社会生活的情况。仁宗庆历四 年(1044 年),26 岁的司马光服丧结束,签书武成军判官,不久又改宣德郎、 将作监主簿,权知丰城县事。在短短的时间里,就取得“政声赫然,民称之” 的政绩。 在工作之余,他大量阅读典籍,写下不少论文,如《机权论》、《才德 论》、《廉颇论》、《应侯罢武安君兵》、《项羽诛韩生》、《汉高祖斩丁 公》、《甘罗》、《范睢》、《秦坑赵军》等几十篇。 仁宗庆历六年(1046 年),司马光接到诏旨。调他担任大理评事国子直讲。 赴京之日,僚友们空府出动,置酒为他饯行。司马光为大家的热情所感动, 即席赋诗:“不辞烂醉樽前倒,明日此欢重得无?追随不忍轻言别,回首城楼 没晚烟!”这时司马光意气风发,虽然宦海茫茫,风云莫测,但仍怀着激动的 心情来到京都。 仁宗庆历七年(1047 年),司马光 29 岁,贝州农民王则起义,攻占贝州 城,号称“东平郡王”,发誓要推翻宋王朝。这时司马光父亲好友庞籍在朝为 枢密副使,掌管全国军事要务。司马光出于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统治的目的, 写了《上庞枢密论贝州事宜书》,为尽快平息起义给庞籍献计献策。具体建 议“以计破”,威胁利诱并用,进行分化瓦解,只诛“首恶”,余皆不问。实际上 起义军只坚持 66 天,首领王则惨遭杀害,其余尽皆焚死。 仁宗皇佑元年(1049 年),庞籍升任枢密使,举荐司马光任馆阁校勘,但 没有得到皇帝的许可。仁宗皇枯三年(1051 年),司马光 33 岁,由宰相庞籍 推荐任馆阁校勘,同知太常礼院。他在任职期间对《古文孝经》进行了系统 的研究,并撰写了《古文孝经指解》一文。仁宗皇枯五年(1053 年),司马光 任殿中丞,除史馆检讨,修日历,改集贤校理,专任史官。从此,司马光开 始了对历史的研究。正在司马光潜心研究历史时,庞籍被罢宰相职,降为户 部侍郎,出任郓州(今山东郓城境内)知州。庞籍举荐司马光为郓州典学。 出任地方 仁宗至和元年(1054 年),司马光离开志趣相投的王安石、石杨休、包拯 等人,去往郓州。不久,提任为通判,负责考察全州官吏。 仁宗至和二年(1055 年),因庞籍出知并州,为河东路经略安抚使,司马 光改任并州通判。[3] 仁宗嘉祐元年(1056 年),他连写三封《请建储副或进用宗室》(第一、二、 三状),建议仁宗皇帝立储君,而前后三状没有结果以后,又托范镇在奏事时 代为转达,请仁宗有个明确答复。但这一切均未说服仁宗,司马光选择了沉 默。 司马光随庞籍在河东路任职期间,宋朝和西夏处于休战时期,但他并没 有放松警惕,而是深入民间听取当地人意见。并州乡贡进士刘邕对边事很有 研究,写成《边议》10 卷,议论很有见地,司马光便予以推荐。 司马光认为绝市和修建堡垒的办法有利于保护边界地区安宁,于是一面 禁绝边民和西夏互市,一面决定修堡。正在这时,带兵郭恩,乘酒出击西夏, 结果大败而归,自己不得已而自杀。朝廷御史审理此案,庞籍一人承担了责 任,事后庞籍被解除了节度使之职,贬谪知青州事,司马光向皇帝连奏三状 奏明庞籍是听了他的意见才决定修堡的,说明庞籍完全是出于“欲为国家保固 疆圉”的本心,“发于忠赤,不顾身谋”,因为“过听臣言,以至于此”,应当“独 臣罪,以至典刑”。而庞籍得知司马光要为自己辩解时,就又上奏章,引咎自 归,请求免除司马光之罪,使司马光没有受到任何责罚。 庞籍和司马光以忘年之交,互相支持、爱护,难能可贵。仁宗嘉枯八年 (1063 年),庞籍死后,司马光不忘庞籍对他的大恩,待其家人如自己的亲人。 重回中央 仁宗嘉祐三年(1058 年)司马光迁开封府推官,赐五品服;嘉枯六年(1061 年),擢修起居注。司马光坚决推辞,连上五状,他认为自己“实非所长”,但 仁宗一直不收回成命。 不久,仁宗下诏,迁司马光为起居舍人,同知谏院。任职五年期间,前 后向皇帝上奏疏 170 余份,先后向仁宗上书“三言”、“五规”,多次上书仁宗 解决继嗣的问题,仁宗觉得司马光真心为国家社稷考虑,遂将奏折转至中书 省。司马光亲自到中书省催办,直到赵曙被立为皇太子。 司马光 44 岁时,擢为知制诰,但司马光不愿就职,他认为这是一个掌 管起草诏令的差事,不是他的特长。为此,他在仁宗嘉枯七年(1062 年)三月, 连上九《辞知制诰状》,说明不适宜任此职务;仁宗皇帝收回诏令,改授天章 阁待制兼侍讲,仍知谏院。 仁宗嘉祐八年(1063 年)三月廿九日,仁宗病死了,四月赵曙即位,即英 宗。两宫矛盾加剧,司马光看到这种情况,四月十三日进《上皇太后疏》, 四月二十七日进《上皇帝疏》,力陈国家当务之急应君民同心、内外协力的 道理。六月二十二日,他又上《两宫疏》,指出:“金堤千里,溃于蚁穴;白 璧之瑕,易离难合。”皇帝没有太后支持“无以君天下”,太后离开皇帝“无以安 天下”。十一月二十六日,又写了两封章奏,一封给皇太后,一封给皇帝。在 奏章中,讲历史,摆利害,晓明大义,从全局出发,苦苦相劝,终于得到效 验。加之英宗的病情也有所好转,使太后和英宗的矛盾趋于缓和。 从仁宗嘉枯八年(1063 年)三月仁宗病死,到英宗治平元年(1064 年)七月, 一年多时间里。司马光为消除太后和英宗之间的矛盾,前后共上奏章 17 封。 在五年的谏官生涯中,除了关注社会上层,帮助朝廷解决好皇位继承和皇帝 的修身要领、治国政纲等关系国家命运的大事外,同时也把注意力放到下层 人民身上。他发出了关心人民疾苦,减轻人民负担的呼声。而且这个思想几 乎贯穿在他所有的奏章里。他在《论财利疏》中指出:当今天下最苦的是农 民,因为“农民苦身劳力,粗衣粗食,还要向政府交纳各种赋税,负担各种劳 役。收成好的年代,卖掉粮食以供官家盘剥,遇到凶年则流离失所,甚至冻 饿而死”,建议切实采取一些利民措施。 司马光反对宫中宴饮和赏赐之风,仁宗嘉枯六年(1061 年),他上书《论 宴饮状》,恳请皇帝为民着想,悉罢饮宴。他上《言遗赐札子》,反对朝廷 不顾国家实际,厚赏群臣。 留任谏职 仁宗死后,英宗将仁宗价值百余万的遗物颁赐群臣,司马光也获得近千 缗。但这些正确的谏言,因为朝廷腐朽,又触犯一些既得利益者,当然不能 被采纳。司马光只好从自己做起,将自己所得赏赐交给谏院为公使钱。 英宗治平元年(1064 年),司马光上奏《乞罢陕西义勇札子》,他认为当 时在边防组织“义勇”使百姓“骨肉流离,田园荡尽”,给百姓带来无穷苦难,希 望朝廷审察利害。特罢此事。当朝廷不予采纳时,他又写第二封札子,并亲 自上殿面见英宗,他说:要防边必须从将帅军政着手,一味拉夫凑数,只能 是“徒有惊扰,而实无所用”。英宗这次略有所动,并把上殿札子送中书省和 枢密院商量,但一经商量,方知此事拟议已久,难以更改。他又连上六疏, 并和宰相韩琦进行辩论,韩琦虽然无言以对,但手中有权,司马光也拿他没 办法。这次谏言失败后,司马光连上五状,要求降黜。 英宗治平二年(1065 年),朝廷任司马光龙图阁直学士,仍留任谏职。司 马光因对谏官彻底失望了,借机连上三状,要求不当谏官,他在奏章上说: “臣从事谏职,首尾五年,自本朝以来,居此官者,未有如臣之久。臣资质愚 戆,惟知报国,竭尽朴忠,与人立敌,前后甚众,四海之内,触处相逢,常 恐异日身及子孙无立足之地,以此朝夕冀望解去。”英宗批准他免去谏职,仍 进龙图阁直学士。 英宗治平三年(1066 年),司马光将《通志》(以《史记》为主,编成《周 纪》5 卷,《秦纪》3 卷,共 8 卷)进呈英宗。这部书的时间是从烈王二十三 年,韩、赵、魏三家分封起,到秦二世三年,秦朝灭亡为止。英宗看后大为 赞赏,并给司马光二条明确指示,一是接续《通志》往下编修,二是决定设 立书局,并由司马光自择官属,作为自己的助手。 英宗治平四年(1067 年),英宗病死,神宗赵顼即位。参知政事欧阳修极 力向神宗推荐,说司马光“德性淳正,学术通明”,神宗任司马光为翰林学士 , 不久,又任司马光为御史中丞。 新旧党政 神宗赵顼即位以后,年轻年盛,朝气蓬勃,决心振兴祖业。他在虚心下 问、多方征求治国方略以后,感到王安石提出的一整套激进、大胆的变革方 案很符合自己的思想,于是在神宗熙宁二年(1069 年),起用王安石为参知政 事,主持变法。在思想上王安石主张开源,司马光主张节流。司马光和王安 石因政见不同,在一些问题上进行激烈的争辩,有时在皇帝主持的议政会议 上也毫不相让,但司马光对王安石的变法也并不一概反对,尤其当变法还未 显露明显弊病时,他也并未公开持反对意见。甚至有人要弹劾王安石时,他 还进行劝解和说服。直到王安石颁发“青苗法”,司马光才表示不同意见,他 认为县官靠权柄放钱收息,要比平民放贷收息危害更大,因此表现了强烈不 满。 宋神宗希望司马光能很好地发挥作用,辅佐自己早日挽救危机,实现国 家的振兴。神宗熙宁三年(1070 年)二月十二日,擢司马光枢密副使,可是司 马光以“不通财务”、“不习军旅”为由,坚决推辞,从十五日到二十七日,连上 五封札子,自请离京,后以端明殿学士知永兴军(现陕西省西安市)。 神宗熙宁四年(1071 年)四月九日,他看到他的好友范镇因直言王安石“进 拒谏之计”、“用残民之术”,因而被罢官。司马光愤然上疏为范镇鸣不平,并 请求任职西京留司御史台,自己退居洛阳,绝口不论政事,以书局自随,继 续编撰《通鉴》,时间长达 15 年。 神宗元丰七年(1084 年),司马光已 66 岁,《资治通鉴》全部修完,是 年七月十一日全书呈上,十一月,《通鉴》的最后部分《唐纪》和《五代 纪》修成以后,司马光连同《通鉴考异》、《通鉴目录》一起奏进给神宗皇 帝。神宗皇帝十分重视,将书的每编首尾都盖上了皇帝的睿思殿图章,以其 书“有鉴于往事,以资于治道”,赐书名《资治通鉴》,并亲为写序。十二月 初三日,神宗降诏奖谕司马光,说他“博学多闻,贯穿今古,上自晚周,下迄 五代,成一家之书,褒贬去取,有所据依”。并赏与银、绢、衣和马,擢升司 马光资政殿学士,迁范祖禹为秘书省正字。 宋神宗元丰八年(1085 年),司马光 67 岁。三月七日,神宗病死,年仅 10 岁的赵煦继位,是为哲宗。哲宗年幼,由祖母皇太后当政。皇太后向司马 光征询治国方略,司马光上《乞开言路札子》,建议“广开言路”。司马光又 一次呼吁对贫苦农民不能再加重负担,而且主张新法必须废除,要对农民施 以“仁政”,接着上第二份奏疏《修心治国之要札子》,重点谈用人赏罚问题 , 提出保甲法、免役法和将兵法是“病民伤国,有害无益”。 皇太后下诏起用司马光知陈州,不久,又下诏除授门下侍郎(即副宰相)。 但司马光上疏辞谢,以自己“龄发愈衰,精力愈耗”,请求只任知陈州。以后 在周围亲友支持下还是到任就职了。司马光向皇太后进言,为了实现废除新 法的政治主张,把因反对新法而被贬的刘挚、范纯仁、李常、苏轼、苏辙等 人招回朝中任职,吕公著、文彦博等老臣也被召回朝廷任职。 司马光废除新法,上《请革弊札子》,又在《请更新新法札子》中,把 新法比之为毒药,请求立即采取措施,全部“更新”。废除了保甲法,又废除 了方田均税法、市易法、保马法,带病得知免役法、青苗法和将官法还未废 除,无限感伤地说:“吾死不瞑目矣!”他向吕公著说:“光自病以来,悉以身 付医,家事付康(司马康),国事未有所付。”切望吕公著能够完成他的宿愿。 同时,上表请求辞位。但皇太后对他很倚重,不但不准辞位,反下诏除授尚 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正式拜为宰相。接着很快就废除了免役法、青苗法。 司马光终于完成了自己废除免役法的夙愿,实现了自己的政治主张。 暮年岁月 司马光在第二次回朝为相期间,辑录《国语》的精要,编成《徽言》一 书。又将《历年图》和《百官公卿表》增补、总辑为《稽古录》一书,形成 一部“略存体要’’的简明通史,又负责将《资治通鉴》进行了最后的校定。 元祐元年(1086 年),司马光因病逝世,享年六十八岁,获赠太师、温国 公,谥号文正,宋哲宗赐碑名为“忠清粹德”。死后,哲宗将他葬於高陵。遗 著有《司马文正公集》、《稽古录》等,还有诸多名著被众人所流传。 绍圣元年(1094 年),章惇为相,议论司马光更变熙丰法度,哲宗下诏削 除司马光的赠谥,毁坏所赐碑。 绍圣四年(1097 年),再贬为清海军节度副使,又追贬朱崖军司户参军。 元符三年(1102 年),追复太子太保。崇宁二年(1103 年),蔡京为相时,再次 追降左光禄大夫,旋即除名,将司马光等称为“元祐党人”,刻元祐党人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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