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一、加强了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要求对全县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传染病
防治工作进行了 3 次监督检查。
(一)对各级医疗机构的疫情报告,消毒隔离措施和医疗废物处置全面进行了监督检查。
(二)对各级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剂标识标签及索证资料进行了检查。
(三)继续加强对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
(四)对疾控中心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等传染病防治法律、
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其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
技术操作规范及其制定各项工作目标,人员培训及宣传等情况。
二、加强了医疗废物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
对全县医疗机构废物处置情况进行了 3 次监督检查,分别从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建立;
是否设有专(兼)职人员;是否有相关培训记录;是否有医疗废物登记记录;是否按
规定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进行包装;医疗废物储存设施和处置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相关人员卫生防护措施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三、加大了各类医疗服务机构消毒剂及消毒效果的监测监督
(一)对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进行监督检查。
(1)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是否达到灭菌水平;
(2)接触皮肤、黏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是否达到消毒水平;
(3)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伤性操作的医疗器具是否一用一灭菌。
(二)对各级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剂标识标签及索证资料进行了检查;同时开展了对
标注“卫消证字”等的消毒剂的专项监督检查。”等的消毒剂的专项监督检查。
(三)加强对手术室、icu、产房、治疗室等重点部门的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空气、
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等项目。
(四)对医疗机构血液管理,血液的来源、储存、发放等环节规范管理进行了监督检
查。
四、加强了对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春季、秋季分别两次对各学校落实健康教育课、建立流行性传染病定期排查制度、建
立和完善晨检制度、建立传染病控制机制、应急处理机制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高中考期间,为保障考生卫生安全,我所对县中学进行了三次检查检查,并对考生所
住宾馆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
2015 年 3 月一 10 月我所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共出动车辆 51 台次,人员 83 人次,检
查医疗机构 228 家次,中小学 60 家次,托幼机构 54 家次。其中县级医疗机构 16 家
次,乡镇卫生院 87 家次,村卫生站 65 家次(乡镇卫生院协管除外),诊所 40 家次
(包括涉旅大药房),学校医务室 20 家次。
对每次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卫生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了责令限期
整改和行政警告。通过 3 次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在传染病防治
方面的法律意识,为下一步扎实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打下了基础。
第二篇:健康教育工作总结
2015 年,在县爱卫办的指导下,我所周密部署,大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工作,健康
教育工作持续推进。现就 2015 年我所健康教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制定了 2015 年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对健康教育工
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确保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顺利落实。
二、广泛宣传,强化学习
1、在干部职工中经常性地开展健康保健知识学习,提倡健康生活和健康行为,提倡
戒烟少酒,减少疾病发生,保证全所干部职工的身心健康。
2、安排布置学习内容,并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健康教育工作相关文件和资料。通过认
真学习和了解,全所职工的健康意识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使广大职工形成了健康的生
活方式、健康的行为习惯。利用工作空闲时间对全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了《医疗
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办法》、
《公共场所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各项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学习,对全县
医疗机构负责人、卫生协管员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组织全所职工学习了民族、
宗教方面的政策及有关民族宗教的法律法规。
3、利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卫生日、全国碘缺乏病日、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
压日、世界精神卫生日、世界糖尿病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各种健康主题日和辖区重点
健康问题,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并根据主题发放宣传资料,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
8000 余份。
4、对监管的公共场所、学校、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开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
师法》、《献血法》、《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培训。
第三篇: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
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
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
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校以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
我所制定了《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计划》,在县疾控中心的大力协助下,对全县范围
内的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进行了传染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现将 2015 年
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了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要求对全县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传染病
防治工作进行了 3 次监督检查。
(一)对各级医疗机构的疫情报告,消毒隔离措施和医疗废物处置全面进行了监督检查。
(二)对各级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剂标识标签及索证资料进行了检查。
(三)继续加强对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
(四)对疾控中心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等传染病防治法律、
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其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
技术操作规范及其制定各项工作目标,人员培训及宣传等情况。
二、加强了医疗废物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
对全县医疗机构废物处置情况进行了 3 次监督检查,分别从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建立;
是否设有专(兼)职人员;是否有相关培训记录;是否有医疗废物登记记录;是否按
规定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进行包装;医疗废物储存设施和处置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相关人员卫生防护措施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三、加大了各类医疗服务机构消毒剂及消毒效果的监测监督
(一)对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进行监督检查。
(1)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是否达到灭菌水平;
(2)接触皮肤、黏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是否达到消毒水平;
(3)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伤性操作的医疗器具是否一用一灭菌。
(二)对各级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剂标识标签及索证资料进行了检查;同时开展了对
标注“卫消证字”等的消毒剂的专项监督检查。”等的消毒剂的专项监督检查。
(三)加强对手术室、icu、产房、治疗室等重点部门的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空气、
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等项目。
(四)对医疗机构血液管理,血液的来源、储存、发放等环节规范管理进行了监督检
查。
四、加强了对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春季、秋季分别两次对各学校落实健康教育课、建立流行性传染病定期排查制度、建
立和完善晨检制度、建立传染病控制机制、应急处理机制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高中考期间,为保障考生卫生安全,我所对县中学进行了三次检查检查,并对考生所
住宾馆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
2015 年 3 月一 10 月我所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共出动车辆 51 台次,人员 83 人次,检
查医疗机构 228 家次,中小学 60 家次,托幼机构 54 家次。其中县级医疗机构 16 家
次,乡镇卫生院 87 家次,村卫生站 65 家次(乡镇卫生院协管除外),诊所 40 家次
(包括涉旅大药房),学校医务室 20 家次。
对每次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卫生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了责令限期
整改和行政警告。通过 3 次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在传染病防治
方面的法律意识,为下一步扎实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打下了基础。
第四篇:普法及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总结
为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六五”普法会议精神,继续加强卫生执法普法工作,提高卫“六五”普法会议精神,继续加强卫生执法普法工作,提高卫”普法会议精神,继续加强卫生执法普法工作,提高卫
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卫生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切实保证了
我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现将 2015 年我所开展“六·五”普法会议精神,继续加强卫生执法普法工作,提高卫”普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在认真总结“五”普法会议精神,继续加强卫生执法普法工作,提高卫五”普法会议精神,继续加强卫生执法普法工作,提高卫”普法工作中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存
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
推动新一轮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坚持卫生普法与卫生法制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积极
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六五”普法会议精神,继续加强卫生执法普法工作,提高卫
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关安排部署,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
规定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
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深入开展卫生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加大对卫生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力度,针对群众关
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食品等健康安全产品为重点,加强卫生综合执法能力,进一
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
规范化。大力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治理,加强对医疗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打击无证行医,
保障医疗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推广
典型等方法,把卫生行业管理纳入法制轨道。通过卫生法制教育,促进依法行政、依
法办事、依法行医,进而推动卫生系统法治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
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一、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监督执法
法律法规,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能力。为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六五”普法会议精神,继续加强卫生执法普法工作,提高卫“六五”普法会议精神,继续加强卫生执法普法工作,提高卫”普法精神,继
续加强卫生执法普法工作,提高卫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全民
卫生法律意识,卫生执法监督所 2015 年 5 月 23 日上午在所办公室召开“六五”普法会议精神,继续加强卫生执法普法工作,提高卫普法”及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启动会。对“六五”普法会议精神,继续加强卫生执法普法工作,提高卫”普法工作进行动员安排,并提出我所“六五”普法会议精神,继续加强卫生执法普法工作,提高卫”普法的
工作目标,要求全所职工通过相关卫生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
意识和能力。2015 年 5 月—10 月,利用工作空闲时间对全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
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
理办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共集
中学习了 14 次;对全县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发放培训资料 50 份;
对公共场所服务对象进行公共场所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发放培训资料 100 份。
二、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以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为
重点,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各种公共法律和专业法律,做到知法、用法、守法,依法执
业。对全县医疗机构负责人、卫生协管员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通过培训,各医
疗机构负责人、卫生协管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素质都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从业人员普法教育。对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医疗机构等管理相关人
深入开展以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为重点
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加强社会公众普法教育。通过“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
专题活动,大力宣传学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
防治法》、《母婴保健法》、《食品安全法》等,提高广大人们群众对法律法规的认
识。
五”普法会议精神,继续加强卫生执法普法工作,提高卫、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设想
在取得成效的同时,我所普法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
面有待进一步扩宽,普法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普法办工作人员少、任务重,检查督
促力度还有待加强等等。我所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
大精神为指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搞好“六五”普法会议精神,继续加强卫生执法普法工作,提高卫”普法,为全面提高全体公民特别
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制意识
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
变,全方位推进依法治理,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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