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军队文职考试法学专业科目考点精讲:国际法
【国际法】
依据军队文职人员招聘考试法学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国际法学作为其考查对象之一,必须引起每一位考生的重视。对于这一部分,考点主要分布在国际法学的基本知识点,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下面我们就对国际法概述相关内容进行分析:
一、国际法概念
国际法是一个与国内法相对应的法律体系。它是国家交往中形成的,以国家间协议制定的,主要是调整国家间的关系的,有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
二、国际法特征
当代国际社会是由平等的主权国家组成的,这种客观现实就决定了国际法与国内法相比,出现如下特点:
(1)立法方式不同:国际法的规则由国家之间在平等基础上以协议方式共同制定,这种协议可以是成文的,也可能是一不成文习惯法的形式表现出来。
(2)法律关系的主体和调整对象不同:国内法主体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而国际法主体主要是国家。在某种条件下,政府间国际组织和某些特定的政治实体乃至个人,也可以作为国际法的主体。
(3)强制力的依据和方式有所不同:国内法强制力的依据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国内统治者的意志。而国际法的依据是产生于国际交往和发展需要的、国家之间的意志协议或称为协议意志。
(4)发达程度不同。与国内法相比,国际法的形成和发展时间较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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