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专题五 跨科目知识点讲解
专题五 跨科目知识点讲解
第一单元 增值税
一、增值税概述
增值税是对在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和会计核算的健全程度不同,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二、增值税的纳税人
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或服务项目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三、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一般规定
(1)销售货物
(2)提供应税劳务或服务: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交通运输业劳务,提供邮政业劳务,部分现代服务业
(3)进口货物
【解释1】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但不包括不动产。
2.视同销售
3.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
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
1.增值税实行比例税率,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分为三挡:基本税率、低税率和零税率。
(1)基本税率为17%,适用于大多数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2)低税率为13%、11%、6%,适用于保证消费者对基本生活必需品的消费,包括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天然气、书刊、农药、化肥、电子出版物、食用盐等商品,以及交通运输等应税劳务。
(3)零税率,即税率为零,仅适用于法律不限制或不禁止的报关出口货物,以及输往保税区、保税工厂、保税仓库的货物。零税率不但不需要缴税,还可以退还以前纳税环节所缴纳的增值税,因而零税率意味着退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其应纳税额采用扣税法计算,计算公式为:
2.当期销项税额的核算
当期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当期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一般纳税人在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应向购买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商品或劳务的计税价格(不含税价格)和适用税率,计算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企业的某些行为虽然没有收取销售收入,也视同销售,应当缴纳增值税。
常见的视同销售行为包括: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转让无形资产、提供非应税劳务、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对外投资、利润分配或对外捐赠等。
3.当期进项税额的核算
当期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当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已经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根据我国增值税税法规定,准许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自2009年1月1日开始,我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从过去的生产型增值税模式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模式。与生产型增值税模式不允许将外购的固定资产的价款从商品和劳务的销售额抵扣不同,消费型增值税模式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税额时,从商品和劳务销售额中扣除当期购进的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可以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购进或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结合运输费的增值税税率处理去考虑。
上述四种情况下,企业可以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从而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发生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主要包括:
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转让无形资产、提供非应税劳务、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购进的货物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而发生的非正常损失等。
上述情形,已经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当予以转出,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
(4)缴纳增值税和期末结转的会计核算
企业在向税务部门实际缴纳本期的增值税税额时,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金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等
企业向税务部门缴纳以前期间的增值税税额时,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金额: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等
五、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应纳税增值税销售额在规定的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的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不含税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主要特点有:
(1)小规模纳税人购买货物或接受劳务时,按照所应支付的全部价款计入存货入账价值,不论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支付的增值税额均不确定为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通常含增值税。
(3)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采用简易办法计算,按照不含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确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一般为3%。应纳税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增值税税额=销售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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