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颗粒剂的质量检查项目
颗粒剂的质量检查项目还有:
(1) 颗粒剂一般不能通过一号筛与能通过五号筛的总和不得过15%。
(2) 除另有规定外,中药颗粒剂中一般水分含量不得过8.0%。
(3) 一般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颗粒剂于105℃干燥至恒重,含糖颗粒应在80qc减压干燥,减失重量不得超过2.0%。
(4) 除混悬颗粒以及已规定检查溶出度或释放度的颗粒剂可不进行溶化性检查外,可溶性颗粒剂应全部溶化或轻微浑浊,泡腾颗粒剂5分钟内颗粒均应完全分散或溶解在水中,均不得有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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