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等的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才具有稀释性。
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行权价格×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
【单选题】
甲公司20×3年实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 500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为3 000万股。甲公司20×3年有两项与普通股相关的合同:(1)4月1日授予的规定持有者可于20×4年4月1日以5元/股的价格购买甲公司900万股普通股的期权合约;(2)7月1日授予员工1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期权于2年后的到期日可以3元/股的价格购买1股甲公司普通股。甲公司20×3年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为6元/股。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3年稀释每股收益是( )。
A.0.38元/股
B.0.48元/股
C.0.49元/股
D.0.50元/股
【答案】B。解析:事项(1)调整增加的普通股股数=900-900×5/6=150(万股),事项(2)调整增加的普通股股数=100-100×3/6=50(万股),甲公司20×3年稀释每股收益=1500/(3 000+150×9/12+50×6/12)=0.48(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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