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中药的鉴定
中药的鉴定
中药鉴定的依据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部颁药品标准为国家药品标准”。
国家药品标准为法定的药品标准。
除国家药品标准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亦为法定药品标准。
另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地方药品标准,亦为该地区中药鉴定的依据。
一、国家药品标准
国家药品标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国药典》)《中国药典》是国家监督管理药品质量的法定技术标准。它规定了药品的来源、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是全国药品生产、供应、使用和检验等单位都必须遵照执行的法定依据。
《中国药典》一经颁布实施,其同品种的上版标准或其原国家标准即同时停止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药典》先后共颁布了九版。
《中国药典》2010年版共载药4567种。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简称《部颁药品标准》)
部颁药品标准也由国家药典委员会编纂出版,是补充在同时期该版药典中未收载的品种或内容,与《中国药典》同属国家药品标准,也是全国各有关单位必须遵照执行的法定药品标准。
与药材相关的主要有以下2种:
1.中药材部颁标准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材第一册),载药101种,1991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藏药第一册),载药136种,1995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蒙药分册),载药57种,1998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维吾尔药分册),载药202种,1999年颁布等。
2.进口药材部颁标准 我国常用的进口药材约50种,现行版为2004年再次根据药典品种的变化进行修订并执行的《儿茶等43种进口药材质量标准》。
二、地方药品标准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药材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订的中药材标准,收载的药材多为国家药品标准未收载的品种而为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地区性习惯用药,该地区的药品生产、供应、使用、检验和管理部门必须遵照执行,而对其他省区无法定约束力,但可作为参照执行的标准。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药炮制规范
按药品管理法规定,中药饮片的鉴定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执行,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执行。
中药检验工作的一般程序
一、中药检验的分类
中药检验按其检验目的可分为抽查检验、委托检验、复核检验、仲裁检验、进口检验和自检6类。
二、中药检验的一般程序
中药鉴定就是依据《中国药典》、《部颁药品标准》等,对中药检品的真实性、安全性、纯度、质量进行检定和评价。
对中药的鉴定,其检验目的主要包括三方面:中药的真实性鉴定、安全性检查及质量优劣鉴定。
以药材和饮片为例,鉴定的内容主要有:
(1)中药的真实性鉴定
包括中药的来源、性状、鉴别(包括经验鉴别、显微鉴别、理化鉴别、薄层色谱、光谱、气相色谱、液相色谱等鉴别内容)。
(2)中药的安全性检查
包括内源性有害物质的检查和外源性有害物质(如①重金属及有害元素、②农药残留量、③二氧化硫残留量及④黄曲霉毒素等)的检查。
(3)中药质量优劣的鉴定
包括中药的①纯度(如杂质、水分、灰分等)和②质量优良度(如浸出物、挥发油及有效成分的含量测定等)的鉴定。
检验记录是出具报告书的原始依据。
检验报告书是对药品质量作出的技术鉴定,如是药品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书,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应长期保存。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中与药材、饮片鉴定相关的内容
一、凡例
《中国药典》的“凡例”是为正确使用《中国药典》进行药品质量检定的基本原则,是对《中国药典》正文、附录及与质量检定有关的共性问题的统一规定。同样具有法定约束力。
对照品、对照药材、对照提取物、标准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
精确度指取样量的准确度和试验精密度
(1)试验中供试品与试药等“称重”或“量取”的量,均以阿拉伯数码表示,其精确度可根据数值的有效数位来确定。如称取“0.1g”系指称取重量可为0.06~0.14g;称取“2g”系指称取重量可为1.5~2.5g;称取“2.0g”系指称取重量可为1.95~2.05g;称取“2.00g”系指称取重量可为1.995~2.005g。
“精密称定”系指称取重量应准确至所取重量的千分之一;
“称定”系指称取重量应准确至所取重量的百分之一。
“精密量取”系指量取体积的准确度应符合国家标准中对该体积移液管的精度要求;
“量取”系指可用量筒或按照量取体积的有效数位选用量具。
取用量为“约”若干时,系指取用量不得超过规定量的±10%。
(2)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称重的差异在0.3mg以下的重量;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1小时后进行;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称重应在继续炽灼30分钟后进行。
(3)试验中规定“按干燥品(或无水物,或无溶剂)计算”时,除另有规定外,应取未经干燥(或未去水,或未去溶剂)的供试品进行试验,并将计算中的取用量按[检查]项下测得的干燥失重(或水分,或溶剂)扣除。
(4)试验中的“空白试验”,系指在不加供试品或以等量溶剂替代供试液的情况下,按同法操作所得的结果;[含量测定]中的“并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系指按供试品所耗滴定液的量(ml)与空白试验中所耗滴定液的量(ml)之差进行计算。
(5)试验时的温度,未注明者,系指在室温下进行;温度高低对试验结果有显著影响者,除另有规定外,应以25±2℃为准。
二、附录
收载通用检测方法和指导原则。
主要检测方法如下:
(一)药材和饮片取样法
药材和饮片取样法是指按《中国药典》的规定选取供检验用药材或饮片的方法。所取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均匀性,并留样保存。
1.抽取样品前
应核对品名、产地、规格等级及包件式样是否一致,检查包装的完整性、清洁程度以及有无水迹、霉变、或被其他物质污染等情况,并详细记录。
凡有异常情况的包件,应单独检验并拍照。
2.从同批药材和饮片包件中抽取供检验用样品的原则
①总包件数不足5件的,逐件取样;②5~99件,随机抽5件取样;③100~1000件,按5%比例取样;④超过1000件的,超过部分按1%比例取样;⑤贵重药材和饮片,不论包件多少均逐件取样。
800?
1200?
3.每一包件的取样原则
4.每一包件的取样量
①一般药材和饮片抽取100~500g。②粉末状药材和饮片抽取25~50g。③贵重药材和饮片抽取5~10g。
5.抽取样品总量 划X取样
6.最终抽取的供检验用样品量
最终抽取的供检验用样品量一般不得少于检验所需用量的3倍,即1/3供实验室分析用,另1/3供复核用,其余1/3留样保存。
(二)杂质检查法
药材中杂质的混存,直接影响药材的纯度。
杂质的概念:
(1)来源与规定相同,但其性状或部位与规定不符。
(2)来源与规定不同的有机质。
(3)无机杂质,如砂石、泥块、尘土等。
(三)水分测定法
水分测定法有烘干法、甲苯法、减压干燥法和气相色谱法共4种方法。
测定用的供试品,一般先破碎成直径不超过3mm的颗粒或碎片;直径和长度在3mm以下的可不破碎;减压干燥法需通过二号筛。
第一法(烘干法) 本法适用于不含或少含挥发性成分的药品。
第二法(甲苯法) 本法适用于含挥发性成分的药品。丁香、肉桂
第三法(减压干燥法) 本法适用于含有挥发性成分的贵重药品。麝香
第四法(气相色谱法)
(四)灰分测定法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灰分测定法包括总灰分和酸不溶性灰分测定法。
1.总灰分测定法
测定用的供试品须粉碎,使能通过二号筛,混合均匀后,取供试品2~3g(如须测定酸不溶性灰分,可取供试品3~5g),置炽灼至恒重的坩埚中,称定重量(准确至0.01g),缓缓炽热,注意避免燃烧,至完全炭化时,逐渐升高温度至500~600℃,使完全灰化并至恒重。根据残渣重量,计算供试品中总灰分的含量(%)。
2.酸不溶性灰分测定法
取上项所得的灰分,在坩埚中小心加入稀盐酸(10%的盐酸)约10ml,用表面皿覆盖坩埚,置水浴上加热10分钟,表面皿用热水5ml冲洗,洗液并入坩埚中,用无灰滤纸滤过,坩埚内的残渣用水洗于滤纸上,并洗涤至洗液不显氯化物反应为止。滤渣连同滤纸移置同一坩埚中,干燥,炽灼至恒重。根据残渣重量,计算供试品中酸不溶性灰分的含量(%)。
(五)浸出物测定法
浸出物测定法有水溶性浸出物测定法、醇溶性浸出物测定法和挥发性醚浸出物测定法3种。
1.水溶性浸出物测定法 包括冷浸法、热浸法。
2.醇溶性浸出物测定法 照水溶性浸出物测定法测定。除另有规定外,以各品种项下规定浓度的乙醇代替水为溶剂。
3.挥发性醚浸出物测定法 加乙醚适量。
(六)挥发油测定法
测定用的供试品,除另有规定外,须粉碎使能通过2~3号筛,并混合均匀。
挥发油测定法分甲法和乙法:
1.甲法 本法适用于测定相对密度在1.0以下的挥发油。
2.乙法 本法适用于测定相对密度在1.0以上的挥发油。
中药鉴定的方法
中药鉴定常用的鉴定方法有:来源(原植物、动物和矿物)鉴定法、性状鉴定法、显微鉴定法及理化鉴定法以及近年发展起来的生物鉴定法和指纹图谱鉴定法等。
一、来源鉴定法
来源鉴定法又称基原鉴定法,是应用植(动、矿)物的分类学知识,对中药的来源进行鉴定,确定其正确的学名,以保证中药的品种准确无误。
来源鉴定的内容包括:植(动)物药的原植(动)物科名、植(动)物名、拉丁学名、药用部位,矿物药的类、族、矿石名或岩石名。
以原植物鉴定为例,其步骤如下
1.观察植物形态
对具有较完整植物体的检品,应注意观察根、茎、叶、花和果实等部位的特征,对繁殖器官(花、果或孢子囊、子实体等)尤应仔细观察,并做好记录。
2.核对文献
3.核对标本
当初步鉴定出检品是什么科、属、种时,可以到相关标本馆与已正确鉴定学名的该种标本核对。如有条件,能与模式标本(发表新种时所被描述的植物标本)核对,或请有关专家、植物分类研究单位协助鉴定,可获得正确鉴定结果。
二、性状鉴定法
性状鉴定法就是用眼观、手摸、鼻闻、口尝、水试、火试等十分简便的方法来鉴别药材的外观性状。
这些方法在我国医药学宝库中积累了丰富的传统鉴别经验,它具有简单、易行、迅速的特点。
性状鉴定与来源鉴定一样,除仔细观察样品外,有时亦需与标准药材标本和文献核对,有的药材还要注意栽培品与野生品的差异。
性状鉴定的内容包括10:形状、大小、色泽、表面特征、质地、断面特征、气、味、水试、火试等。
(一)药材
1.形状
是指药材的形态。药材的形状与药用部位有关。每种药材的形状一般比较固定。有的经验鉴别术语形象生动,好懂易记,如党参根头部分称为“狮子头”,款冬花形如“火炬头”,海马外形为“马头蛇尾瓦楞身”等。
2.大小
是指药材的长短、粗细(直径)和厚度。
3.色泽
是指在自然光下观察药材的颜色及光泽度。药材的颜色与其成分有关,每种药材常有自己特定的颜色,如丹参色红、黄连色黄、紫草色紫、熟地黄色黑等。
通常大部分药材的颜色不是单一而是复合的,如用两种色调复合描述色泽时,以后一种色调为主色,例如黄棕色,即以棕色为主色,而棕黄色,则以黄色为主色。
4.表面特征
指药材表面是光滑还是粗糙,有无皱纹、皮孔、鳞片、毛茸或其他附属物及有无节等。
如白芥子表面光滑,紫苏子表面有网状纹理,海桐皮表面有钉刺,合欢皮的皮孔棕红色、椭圆形,辛夷(望春花)苞片外表面密被灰白色或灰绿色有光泽的长茸毛。
5.质地
指药材的轻重、软硬、坚韧、疏松(或松泡)、致密、黏性、粉性、油润、角质、绵性、柴性等特征。
有的药材因加工方法不同,质地也不一样,经蒸、煮加工的药材,常质地坚实,半透明,呈角质样;
富含淀粉者,晒干后质地常显粉性。
6.断面特征
包括自然折断面和横切面。
折断面特征指药材折断时的现象,如是否容易折断,有无声响,有无粉尘散落及折断时断面上的特征;
折断面是否平坦,或显纤维性、颗粒性、裂片状,有无胶丝,是否可以层层剥离,有无放射状纹理等。
横切面的经验鉴别术语很多,如“菊花心”,是指药材横切面上维管束与不甚直的射线排列成细密的放射状纹理,且在皮部沿射线常有裂隙,形如开放的菊花,如黄芪、甘草等;
“车轮纹”是指药材横切面上维管束与较宽而直的射线排列成稀疏整齐的放射状纹理,形如木质车辐,如防己等;茅苍术有“朱砂点”等;还有一些属于异常构造的,如大黄的“星点”,何首乌的“云锦状花纹”,商陆的“罗盘纹”等。
7.气
有些药材有特殊的香气或臭气,如阿魏具强烈的蒜样臭气,檀香、麝香有特异芳香气,白鲜皮有羊膻气等,这是由于这些药材含有挥发性物质的缘故,也是药材的重要鉴别特征之一。
8.味
药材的味感是由其所含的化学成分决定的,每种药材的味感是比较固定的,对鉴别某些药材的真伪甚至质量的鉴别特别有价值。
如乌梅、木瓜均以味酸为好;黄连、黄柏以味越苦越好;甘草、党参以味甜为好等。
检查味感时,可取少量有代表性的药材在口里咀嚼约1分钟。
有毒的药材如川乌、草乌、半夏、白附子等需尝味时,取样要少,尝后应立即吐出漱口,洗手。
9.水试
利用某些药材在水中产生的各种特殊的变化来鉴别药材,如颜色、有无黏性、膨胀度、有无荧光等。
如红花加水浸泡后,水液染成金黄色,药材不变色;秦皮水浸,浸出液在日光下显碧蓝色荧光;苏木投热水中,水显鲜艳的桃红色;来源于旌节花属植物的小通草遇水表面显黏性;熊胆粉末投入清水杯中,即在水面旋转并呈黄色线状下沉而短时间内不扩散;哈蟆油用温水浸泡,膨胀系数不低于55等。这些现象常与药材中所含有的化学成分或组织构造密切相关。
10.火试
有的药材用火烧之,能产生特殊的香气或臭气,会有颜色、烟雾、闪光或响声等现象出现,可据此鉴别其真伪甚至优劣。
如麝香少许用火烧时有轻微的爆鸣声,起油点似珠,浓香四溢,灰烬白色;海金沙易点燃并产生爆鸣声及闪光,而松花粉及蒲黄无此现象,可资鉴别。
(二)饮片
饮片系指药材经炮制后,可直接用于中医临床或制剂生产使用的处方药品,又称“咀片”。
中药饮片的性状鉴定内容与药材性状鉴定内容一致,但中药饮片与完整药材相比,改变了形状、大小、颜色甚至气味。
1.形状
2.大小
3.表面
表面是饮片最具鉴别特征的地方,切片的饮片可分为外表面和切面。
4.色泽
5.质地
6.折断面
常有平坦、纤维性、颗粒性、分层、刺状、粉尘飞扬、海绵状、胶丝等,同样与细胞组织的结构、细胞中的后含物有着密切的关系。
以薄壁组织、淀粉为主的饮片折断面一般较平坦,如牡丹皮饮片;含纤维多的饮片具纤维性,如厚朴饮片;含石细胞多的饮片呈颗粒性,如木瓜饮片;纤维束或石细胞群与薄壁组织相间排列,即有硬韧部与软韧部之分,饮片常现层状裂隙,可层层剥离,如苦楝皮、黄柏的饮片;木类中药主要由木纤维组成,质硬,饮片折断面常呈刺状,如沉香、苏木的饮片;含淀粉多的饮片折断时粉尘飞扬,如山药、川贝母的饮片;含硬橡胶的饮片折断时有白色胶丝,如杜仲饮片。
7.气
饮片的气和味常因其含不同的化学成分而有所不同。木兰科、伞形科、唇形科、姜科等的中药饮片常因含挥发油,有明显而特殊的香气,如辛夷、厚朴、白芷、川芎、当归、薄荷、广藿香、紫苏、干姜的饮片等。五加科植物组织中具树脂道,如五加皮、人参的饮片。花类中药常具蜜腺和含挥发油,香气宜人,如月季花、玫瑰花、金银花、菊花的饮片等。
木类饮片大多有树脂及挥发油而有特殊香气,如沉香、檀香、降香的饮片等。有的饮片中含有的成分具香气,如牡丹皮、徐长卿的饮片所含的牡丹酚有特殊香气,香加皮饮片中的甲氧基水杨醛等成分具奶油话梅样香气。
气还与饮片的炮制方法、制用的辅料有关,如酒制的饮片有酒气;炒炭的饮片有焦香气等。
8.味
味是中药口尝的味觉,常有酸、甜、苦、辣、咸、涩、淡等。木瓜、乌梅饮片含有机酸而味极酸;枸杞子含糖、甘草含甘草甜素而味甜;穿心莲含穿心莲内酯而味极苦;干姜含姜辣素而味辣;海藻饮片含钾盐而味咸;地榆、五倍子、槟榔的饮片含鞣质而味涩;五味子果肉味酸,种子破碎后味辛而微苦。
味与饮片的炮制方法有关,如盐制法的饮片,常有咸味;蜜制法的饮片常有甜味。
三、显微鉴定法
显微鉴定法是利用显微技术对中药进行显微分析,以确定其品种和质量的一种鉴定方法。
显微鉴定主要包括组织鉴定和粉末鉴定,通过显微镜观察药材的组织构造、细胞形状及内含物的特征、矿物的光学特性和用显微化学方法确定细胞壁及细胞内含物的性质或某些品种有效成分在组织中的分布等,用以鉴别药材的真伪与纯度甚至品质,以及对中成药是否按处方规定投料进行鉴定。
(一)显微制片方法
1.横切面或纵切面制片
2.表面制片
3.粉末制片
4.解离组织片
对一些富含纤维、石细胞、导管、管胞,细胞彼此不易分离的组织,常需使用化学试剂溶解细胞之间的胞间层,使细胞离散,以便观察细胞的完整形态。
如供试品中薄壁组织占大部分,木化组织少或分散存在,可用氢氧化钾法;如果供试品质地坚硬,木化组织较多或集成较大群束,可用硝铬酸法或氯酸钾法。
5.花粉粒与孢子制片
6.磨片制片
坚硬的矿物药、动物药,可采用磨片法制片
7.含饮片粉末的中成药显微制片
(二)植物细胞壁和细胞后含物性质的鉴别
1.细胞壁性质的鉴别
(1)木质化细胞壁 加间苯三酚试液1~2滴,稍放置,加盐酸1滴,因木化程度不同,显红色或紫红色。
(2)木栓化或角质化细胞壁 加苏丹Ⅲ试液,稍放置或微热,显橘红色至红色。
(3)纤维素细胞壁 加氯化锌碘试液,或先加碘试液湿润后,稍放置,再加硫酸溶液(33→50),显蓝色或紫色。
(4)硅质化细胞壁 加硫酸无变化。
2.细胞后含物性质的鉴别
(1)淀粉粒①加碘试液,显蓝色或紫色。②用甘油醋酸试液装片,置偏光显微镜下观察,未糊化的淀粉粒显偏光现象;已糊化的无偏光现象。
(2)糊粉粒①加碘试液,显棕色或黄棕色。②加硝酸汞试液,显砖红色。材料中如含有多量脂肪油,宜先用乙醚或石油醚脱脂后进行试验。
(3)脂肪油、挥发油或树脂①加苏丹Ⅲ试液,显橘红色、红色或紫红色。②加90%乙醇,脂肪油和树脂不溶解(蓖麻油及巴豆油例外),挥发油则溶解。
(4)菊糖加10%α-萘酚乙醇溶液,再加硫酸,显紫红色并很快溶解。
(5)黏液加钌红试液,显红色。
(6)草酸钙结晶①加稀醋酸不溶解,加稀盐酸溶解而无气泡发生。②加硫酸溶液(1→2),逐渐溶解,片刻后析出针状硫酸钙结晶。
(7)碳酸钙结晶(钟乳体)加稀盐酸溶解,同时有气泡发生。
(8)硅质加硫酸不溶解。
(三)显微测量
测量时,以目镜测微尺测量目的物的小格数,乘以每小格代表的长度(μm)即得。
(四)显微临时制片常用封藏试液
(1)蒸馏水、稀甘油 适用于观察淀粉粒、油滴、树脂等细胞后含物及细胞壁的颜色。经水合氯醛透化的切片或粉末,加稀甘油1滴,可防止水合氯醛析出结晶,并使切片透明。
(2)甘油醋酸试液 为常用封藏剂,使淀粉粒不膨胀变性,特别适宜淀粉粒的观察与显微测量。
(3)水合氯醛试液 为最常用的透化剂。切片或中药粉末加水合氯醛液并适当加热处理,可使皱缩的细胞膨胀,并可溶解多种色素,如叶绿素等以及树脂、淀粉粒、蛋白质、菊糖、挥发油,而各种晶体不溶解。有清洁、透明作用,使细胞、组织透明、清晰,便于观察细胞形状和组织构造及细胞内含的各种结晶体。
(五)扫描电子显微镜和偏光显微镜的应用
1.电子显微镜(简称电镜)扫描电镜已广泛应用于生物样品表面及其断面立体形貌的观察。
2.偏光显微镜主要用于观察和分析矿物类中药的光学性质,用于鉴定矿物类中药。
四、理化鉴定法
理化鉴定法就是利用某些物理的、化学的或仪器分析方法,鉴定中药的真实性、安全性和品质优劣程度的方法,统称为理化鉴定法。
常用的理化鉴定方法如下。
(一)物理常数的测定
包括相对密度、旋光度、折光率、硬度、黏稠度、沸点、凝固点、熔点等的测定。
这对挥发油类、油脂类、树脂类、液体类药(如蜂蜜等)和加工品类(如阿胶等)药材的真实性和纯度的鉴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如《中国药典》2010年版规定蜂蜜的相对密度在1.349以上,蜂蜜中掺水就会影响黏稠度,使相对密度降低。
(二)一般理化鉴别
1.化学定性分析
2.中药的膨胀度
膨胀度是药品膨胀性质的指标,系指按干燥品计算,每1g药品在水或者其他规定的溶剂中,在一定时间与温度条件下膨胀所占有的体积(ml)。
主要用于含黏液质、胶质和半纤维素类中药的真伪和质量控制。
南葶苈子和北葶苈子外形不易区分,北葶苈子膨胀度不低于12,南葶苈子膨胀度不低于3,两者的膨胀度差别较大,通过测定比较可以区别二者。
又如哈蟆油膨胀度不得低于55,伪品的膨胀度远低于此,可资区别。
膨胀度同时也是对中药质量优良度的一种评判方法,如哈蟆油和车前子正品一般膨胀度越大,其质量越好。
3.微量升华
是利用中药中所含的某些化学成分,在一定温度下能升华的性质,获得升华物,在显微镜下观察来进行鉴别。
如大黄粉末升华物为黄色针状、片状或羽毛状结晶,在结晶上加碱试液显红色,确证其为蒽醌类化合物;斑蝥升华物(在30~140℃)为白色柱状或小片状结晶(斑蝥素),加碱液溶解,再加酸液又析出结晶等。
4.荧光分析
是利用中药中所含的某些化学成分,在紫外光或常光下能产生一定颜色的荧光的性质进行鉴别。除另有规定外,紫外光灯的波长为365nm,如用短波(254~265 nm)时,应加以说明。如黄连折断面在紫外光灯下显金黄色荧光,木质部尤为明显;秦皮的水浸出液在自然光下显碧蓝色荧光。有些中药本身不产生荧光,但用酸、碱或其他化学方法处理后,可使某些成分在紫外光灯下产生可见荧光,例如芦荟水溶液与硼砂共热,即起反应显黄绿色荧光。
5.显微化学分析
利用显微和化学方法,确定中药有效成分在中药组织构造中的部位,称显微化学定位试验。
6.泡沫指数和溶血指数的测定
利用皂苷的水溶液振摇后能产生持久性的泡沫和溶解红细胞的性质,可测定含皂苷类成分药材的泡沫指数或溶血指数作为质量指标。如《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用泡沫反应鉴别猪牙皂。
(三)色谱法
色谱法根据分离方法分为:纸色谱法、薄层色谱法、柱色谱法、气相色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法、电泳色谱法等。
1.薄层色谱法
《中国药典》规定除设化学对照品外,同时还设对照药材作对照,如黄连、黄柏、人参等。
薄层色谱法因其快速、简便和灵敏,是目前中药鉴定中用于定性鉴别使用最多的色谱法之一。
2.高效液相色谱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具有分离效能高、分离速度快、灵敏度和准确度高、重现性好、专属性强等特点,因该法不受样品挥发性的约束,对低挥发性、热稳定性差、高分子化合物和离子型化合物均较适合,高效液相色谱既可用于定性鉴别又可用于定量分析,现已成为中药含量测定方法的首选和主流。
3.气相色谱法
气相色谱法最适用于含挥发油及其他挥发性成分的药材及中成药的分析,用于药品的鉴别、杂质检查、水分测定、农药残留量测定和含量测定。
4.电泳色谱法
动物类、果实种子类及根茎类等含蛋白质及氨基酸类成分的药材,已用该法成功地进行真伪鉴别。
(四)分光光度法
分光光度法包括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红外分光光度法和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
本法具有灵敏、简便、准确,既可作定性分析又可作含量测定等优点,适用于大类成分的含量测定,如总黄酮、总生物碱、总蒽醌等。
2.红外分光光度法
3.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法的特点为专属性强,检测灵敏度和精密度均高,测定速度快,是目前用于测定中药中重金属及有害元素、微量元素最常用的方法,《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就采用本法进行重金属及有害元素限量检查。
(五)色谱、光谱和质谱联仪分析法
五、其他鉴定方法和技术简介
(一)DNA分子遗传标记技术
(二)中药指纹图谱
1.概念与意义
建立中药指纹图谱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反映中药所含内在化学成分的种类和相对含量,进而反映中药的整体质量。中药指纹图谱能客观地揭示和反映中药内在质量的整体性和特征性,可用以评价中药的真实性、有效性、稳定性和一致性。
2.分类
狭义的中药指纹图谱是指中药化学(成分)指纹图谱,广义的中药指纹图谱则可按应用对象、测定手段不同进行分类。
(1)按应用对象分类 可分为中药材指纹图谱、中药原料药(包括饮片、配方颗粒)指纹图谱、中药制剂工艺生产过程中的中间产物指纹图谱及中药制剂指纹图谱等。
(2)按测定手段分类 可分为中药化学(成分)指纹图谱和中药生物指纹图谱。目前在中药质量控制方面以中药化学(成分)指纹图谱中的色谱指纹图谱为首选方法,如高效液相色谱指纹图谱、气相色谱指纹图谱、薄层扫描指纹图谱和高效毛细管电泳指纹图谱等。
(三)中药生物活性测定法
生物活性测定法是以药物的生物效应为基础,以生物统计为工具,运用特定的实验设计,测定药物有效性的一种方法,从而达到控制药物质量的作用。
其测定方法包括生物效价测定法和生物活性限制测定法等。
中药鉴定的内容
中药的鉴定就是根据被鉴定中药的不同情况和检验目的,选用适宜的鉴定依据和鉴定方法,对其进行真实性鉴定、安全性检测和质量评价(检验)。
一、中药的真实性鉴定
1.含义和意义
中药的真实性鉴定是指根据中药原植物(动物、矿物)的形态、药材性状、显微和理化等特征,鉴定其正确的学名和药用部位,并研究其是否符合药品标准的相关规定。
中药的真实性鉴定是为了保证中药品种和药用部位的准确无误。
品种和药用部位的正确是保证中药安全和质量的前提,这是中药鉴定的根本,它直接关系到中药临床疗效的好坏和患者的生命安全,正所谓“一物有谬便性命及之”。同时也是中药生产、资源保护、利用研究工作的基础,是中药鉴定中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2.常用的方法
中药真实性鉴定的方法主要有来源鉴定法、性状鉴定法、显微鉴定法和理化鉴定法等。
二、中药的安全性检测
中药的安全性检测常采用毒理学、化学分析或仪器分析等方法对中药有害物质进行检测,并对其制定限量标准,以确保临床用药的安全。
中药的有害物质包括内源性有害物质和外源性有害物质二大类。
(一)中药中主要的内源性有毒、有害物质及检测
1.中药中主要的内源性有毒、有害物质
中药中主要的内源性有害物质是指中药本身所含的具有毒副作用的化学成分。这些化学成分大多为生物的次生代谢产物,如生物碱、苷类等中的某些成分或矿物类中药的某些成分,如汞类、砷类、铅类、铜类等化合物。目前公认的肝肾毒性和胚胎毒性成分吡咯里西定生物碱,如千里光碱、野百合碱,其在体内的代谢产物吡咯具有很强的肝毒性作用。
除此之外,近年来在国际上引起强烈反响的肾毒性成分马兜铃酸,主要存在于马兜铃属植物。在我国已取消了含马兜铃酸成分的关木通、广防己、青木香的药品标准;而细辛也由以全草入药,恢复到以根及根茎入药,以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
国务院1988年公布了28种毒性中药材:植物药类有生马钱子、生川乌、生草乌、生白附子、生附子、生半夏、生南星、生甘遂、生狼毒、生藤黄、雪上一支蒿、生巴豆、生千金子、生天仙子、闹羊花、洋金花;动物药类有斑蝥、蟾酥、青娘虫、红娘虫;矿物药类有砒石(红砒、白砒)、砒霜、雄黄、水银、红粉、轻粉、红升丹、白降丹等。
2.中药中主要的内源性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
目前对中药中肝毒性成分吡咯里西定生物碱、肾毒性成分马兜铃酸等,常用的检测方法是高效液相色谱法、高效毛细管电泳及其与质谱联用的技术。
(二)中药中的外源性有害物质及检测
1.中药中的外源性有害物质
中药中的外源性有害物质主要包括重金属及有害元素、残留的农药、黄曲霉毒素、二氧化硫等。
2.中药中的外源性有害物质的检测
(1)中药中重金属和有害元素的检测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规定,重金属总量用硫代乙酰胺或硫化钠显色反应比色法测定,砷盐的检测用古蔡氏法或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法两种方法。
规定对单个铅、镉、汞、铜、砷元素的测定则使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进行测定,并规定甘草、黄芪、丹参、白芍、西洋参、金银花、阿胶等含铅不得过百万分之五;镉不得过千万分之三;汞不得过千万分之二;铜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砷不得过百万分之二。
(2)中药中残留农药的检测
有有机氯类、有机磷类、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四大类农药。《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附录Ⅸ Q收载“农药残留量测定法”对有机氯类、有机磷类及拟除虫菊酯类农药规定用气相色谱法进行检测。
有机氯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有机氯农药的种类很多,其中滴滴涕(DDT)和六六六(BHC)是使用最久、数量最大的农药。《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规定使用气相色谱法测定中药中六六六(总BHC)、滴滴涕(总DDT)及五氯硝基苯(PCNB)3类共9种有机氯类农药残留量,并对甘草和黄芪明确规定了有机氯类农药残留六六六(总BHC)不得过千万分之二、滴滴涕(总DDT)不得过千万分之二;五氯硝基苯(PCNB)不得过千万分之一。
有机磷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规定使用气相色谱法测定中药中有机磷类农药如敌敌畏、对硫磷、乐果、二嗪农、久效磷等12种的残留量。
除虫菊酯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规定使用气相色谱法检测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及溴氰菊酯等3种在中药中的残留量。
(3)黄曲霉毒素的检测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附录ⅨⅤ“黄曲霉毒素测定法”规定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药材、饮片及制剂中的黄曲霉毒素(以黄曲霉毒素B1、黄曲霉毒素B2、黄曲霉毒素G1、和黄曲霉毒素G2总量计)。
(4)二氧化硫的检测
蒸馏法测定。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附录Ⅸ U“二氧化硫残留量测定法”规定用蒸馏法测定经硫黄熏蒸处理过的药材或饮片中亚硫酸盐(以二氧化硫计)的残留量。并规定药材及饮片(矿物药除外)的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过150mg/kg,而对山药、天麻、党参等10味中药则规定其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过400 mg/kg。
三、中药的质量评价
目前对中药质量优劣的评价,除临床疗效的评价外,常可通过对①中药传统的经验鉴别。②中药纯度检查。③对与药效相关的化学成分的定性、定量分析来评价。
此外,中药生物活性测定法在中药质量控制和评价中已得到逐步应用,《中国药典》2010年版中水蛭质量控制就采用了生物活性测定法。
(一)传统经验鉴别
自古认为东北的“关防风”以其“蚯蚓头,质松泡”为道地;茅苍术以“断面朱砂点多,香气浓者为佳”。
(二)中药的纯度检查
《中国药典》与中药纯度相关的检查主要包括杂质检查、水分测定、干燥失重、灰分测定、色度检查、酸败度测定等,并已成为中药质量评价中的常规检查项。
1.杂质检查
2.水分测定
3.灰分测定
4.酸败度测定
油脂类或含油脂的种子类药材和饮片,在贮藏过程中容易发生复杂的化学变化,产生游离脂肪酸、过氧化物和低分子醛类、酮类等分解产物,因而出现特异臭味,这种现象称酸败。
如《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规定,苦杏仁的过氧化值不得超过0.11;郁李仁的酸值不得过10.0、羰基值不得过3.0、过氧化值不得过0.050。
5.色度检查
含挥发油类成分的中药,在贮藏过程常发生易氧化,聚合、缩合而致变色或“走油”。许多中药目前仅靠感官评判变色与“走油”程度,缺乏量化指标。《中国药典》2010年版规定检查白术的色度。
(三)与药效相关的定量分析
1.含叶量的检查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规定穿心莲药材叶不得少于30%,薄荷药材叶不得少于30%,广藿香药材不得少于20%等,从而保证这些药材和饮片的总体质量。
2.浸出物测定
浸出物测定法:《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规定,浸出物测定法有3种:①水溶性浸出物测定法,分为冷浸法和热浸法。②醇溶性浸出物测定法,亦分为冷浸法和热浸法。③挥发性醚溶性浸出物测定法。
3.含量测定
含量测定常用方法包括挥发油含量测定法和有效成分或指标性成分含量测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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