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人员考试:历史学知识-隋朝统一的措施及影响
措施有确立了三省六部制,加强地方控制,创科举制,改革府兵制,改革刑律,推行均田制,改定赋役,整理户籍,统一钱币和度量衡等。隋朝统一结束了两晋来年以来二百七十多年的分裂、对峙局面,为经济文化的繁荣发展奠定了基础。
1、改革官制,确立了三省六部制
在中央设立尚书、门下、内史三省为最高权力机关。内史省的长官是内史监、令,是决策机关,负责起草皇帝的诏令,有取旨决策之功。
2、减化地方行政机构,加强地方控制
在地方,这改变南北朝以来,郡县设立既多且滥,“地不过百里,数县并置,户不满三千,二郡分领”的官多民少,十羊九牧的状况。根据“存要去闲,并小为大”的原则,把州、郡、县三级改为州县两级制,这样裁并了大量的冗官,节省了政府开支,也提高了行政效率。
3、创科举制
九品中正制日益成为世家大族把握政权的工具,隋文帝开皇三年,正式废弃九品中正制,采用考试的办法,以才选人。开皇十八年,下诏“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炀帝时(605年)又增进士科。进士科的设立,标志着科举制度的创立,科举即是用分科考试的办法来选拔官吏的制度。
4、改革府兵制
宇文泰创立府兵制,府兵世袭为兵,另立军籍,是不属于地方的兵农分治的职业军人。隋朝进行改革,渐使兵民合一。文帝开皇十年规定:“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与民同,军府统领,宜依旧式。”
5、改革刑律
为避免北周“刑政苛刻,群心崩骇”的现象,隋重新制定律法,581至583年,制成《开皇律》,废除北魏、北齐之枭首、车裂等许多酷法。《开皇律》继承了中国封建社会法律的基本精神,为以后所借鉴,尤其为唐律所借鉴。
6、继续推行均田制
继续推行北魏以来的“均田制”,在581年颁布了均田令,对各级人民授予土地。隋的均田制将由政府掌握的官田或无主荒地,分给农民耕种,农民得到了一定的土地,限制了地主的兼并,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利于社会的恢复和稳定。
7、实行租调力役制度,改定赋役
开皇十年,下令百姓年满50岁者,可以输庸代役,即交纳一定的布或绢代役。隋实行“轻税入官”的办法,一方面使农民的负担有所减轻也使政府控制了更多的农民。
8、整理户籍,实行大索貌阅和输籍定样
检括户口,把人民加以编制。鉴于南北朝以来,百姓为逃避赋役,或诈老诈小,或依托豪强,或潜逃流亡,脱离户籍的情况,开皇五年(585),隋文帝下令“大索貌阅”,即根据年龄和体貌特征,检查户籍,发现隐瞒不实者,里正、党长等地方官就要判罪,流配远方。
9、统一钱币和度量衡
以官制的五铢钱作为通用的货币,并制定标准的铜斗铁尺,这样也有利于商品经济的流通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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