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文职招聘考试高分申论文章欣赏:幼有所育——学前教育3
[参考对策]
一、坚持政府主导、完善制度,以健全体制机制为目标,做好“幼有所育”的制度保障。
第一要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制度建设。加快学前教育立法,在法律层面对学前教育的性质、政府职责、投入体制、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师资队伍建设、资源配置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提升学前教育法治化水平。研究制定城乡学前教育发展战略规划,严格落实房地产开发中幼儿园建设配备标准。加快研制出台促进0—3岁托育服务的相关政策和配套举措,制定托育服务机构的设立标准和服务规范,加快推动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的构建。
第二要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健康运行。对于学前教育,要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健全预算拨款制度,出台幼儿园生均拨款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完善资助体系,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保育教育费,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完善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对于托育服务,政府要更多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土地优惠、表彰奖励等手段,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引导社会资本踊跃参与托幼服务,大力营造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举办托幼服务的环境和氛围。
第三要加强队伍建设,创新管理制度。学前教育方面,严格教师准入资格,完善师德考评制度,把职业道德教育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师;切实提高教师待遇,完善绩效工资制度,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提高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保障编制内外教师同工同酬。托育服务方面,要制定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明确人员配备标准,保证收托幼儿数与从业人员之间保持合理比例;严格人员资质要求,明确托育机构专职负责人、育婴员、保健员、保育员、营养员、保安员等从业人员的学历要求、职业资格等;建立从业人员职后教育培训、职级评定等制度,不断提高托育服务队伍的素质。
第四是政府全面履职,加强对幼儿园和托育机构的指导和监管。坚持幼儿园、托育机构注册和准入标准,确保基本的硬件条件、合格的师资条件和基本的运行经费;建立政府履行保教职责督导制度,健全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定期发布督导评估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强化结果运用;坚决清理整治无证园所,加强对各类园所各个工作环节的检查,坚决防止各类事件影响儿童的生命安全和生命质量。
二、坚持坚守底线、突出重点,以补短板、强弱项,共享发展为目标,扩大“幼有所育”的公平受益面。
推进社会公平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原则和根本目标。实现“幼有所育”,同样要“坚守底线、突出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以扩大公平受益面为指向。要强化农村园建设,要科学规划农村幼儿园布局,分类建设镇、乡、村幼儿园,重点扶持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向特殊儿童倾斜,对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留守儿童实施“教育精准扶贫计划”,阻遏农村贫困代际传递。对农村幼儿教师实行工资倾斜政策,完善老少边穷岛等贫困地区教师待遇补助政策。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保证幼儿生活照料和良好习惯养成,关注幼儿心理和情绪状态,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重要切入点】
1.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归结起来,就是要坚持抓重点、强弱项、补短板、夯基础,不断促进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升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和获得感。
2.立德树人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学前阶段是人一生身心发展最快、可塑性最强的阶段,对人的身心健康、习惯养成、品德培养、创新能力和创造力的形成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影响,是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奠基阶段。办好学前教育,让每个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品德习惯,为每个儿童终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对提高国民整体素质,提高国家人力资源开发水平,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具有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和长期性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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