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兵制和法律制度
三 兵制和法律制度
《尚书·甘誓》云:启与有扈(传为启的庶兄)“大战于甘,乃召六卿”。
西周军役制度规定,男子20岁至60岁有当兵作战的义务,服现役者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次。
据《周礼·夏官司马》所记,“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
第四节 传统制度的建立
军队编组时,“甲士”、步兵和人夫相搭配。甲士由平民组成,是军队的基本力量。西周多用车战,车是当时先进的军事装备。
春秋时期天子式微,各诸侯国为了称霸,不断扩充军队,兵制也随之变化。如齐桓公改革行政制度和军制,
第四节 传统制度的建立
夏、商、西周、春秋时期的法制记载较多。
夏代刑法有五刑:墨(在脸上刺字涂墨),劓(割鼻子)、剕(即刖,断足)、宫(即腐,男去势,女幽闭)、大辟(杀死)。
商代最早的法律是《汤刑》。《左传·昭公六年》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在夏“五刑”的基础上,又出现了醢、脯、焚、刳、剔、剖心等。
第四节 传统制度的建立
西周重视法治。《左传·昭公六年》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即周初的刑法。穆王时又作《吕刑》,主要内容似为赎罪之法,是对《九刑》的补充。
春秋时代,各诸侯国的刑法经过改革和变动。如前594年鲁国“初税亩”,前590年“作丘甲”,是从法律上承认土地私有制。前536年郑国子产“铸刑书”,前513年晋国赵鞅“铸刑鼎”,进而将法律公之于众,。
第四节 传统制度的建立
四 田制和赋役制度
夏、商、西周、春秋时期的田制是在原始父权家长制家庭经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夏朝之前有邦国,邦君由部落首领转化而来,而邦国的官尹及贵族,都是由父权家长形成的。邦君领有邦国所有的田地,官尹和贵族从邦君那里分得一部分田地,建立起自己的邑聚。
夏朝以来,在众多邦国之上建立起统有众邦国的王朝即“天下”。“天下”之主为天子,领有统治区内全部田地,其属下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诸侯建“国”,大夫立“家”。
第四节 传统制度的建立
商朝把统治区划分为畿内和畿外两部分。畿内由王室直接统治,畿内田地一部分由王室直接经营,一部分分配给王室子弟和其他贵族。
西周田制的主要形式是井田制。周天子将土地连同田地上的劳动者分封给新旧诸侯。
井田的疆理,一般以100亩(约合今31亩多)为一耕作单位,称作“一田”。相连九田合为一井,面积约一平方里,十井称为一成,十成称为一同。
春秋时期,公田、私田的界限泯灭,土地私有,个体小农经济不断发展,封建租佃制逐渐产生了。
第四节 传统制度的建立
夏代已建立了贡赋制度。《国语·周语下》引《夏书》云:“关石、和钧,王府则有”。
《孟子·滕文公上》云:“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十一也。”
春秋时期,赋役制度出现许多变化。如齐国“均地分力,与之(民)分货”,即将土地分给劳动者,实行一家一户的个体经营,收获物则由土地所有者和耕作者按分成制分配。
课后练习:根据史料分析文化现象
材料一 (西周) 天子适诸侯,日巡狩;诸侯朝于天子,日述职。……不朝,则贬其爵;再不朝,则削其地;三不朝,则六师移之。
——摘自《孟子》
材料二 春秋之世,鲁之朝(周)王者二,……而如齐至十有一,如晋至二十。
——摘自(清)顾栋高《春秋大事表》
课后练习:根据史料分析文化现象
回答:
(l)材料一中,西周分封制对诸侯做出了什么规定?周王和诸侯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
(2)材料二揭示了什么重大问题?
(3)综合上述材料,从西周到春秋,周王和诸侯的关系发生了什么重大变化?其主要原因
参考答案
答:(l)诸侯要按期朝觐述职,违者要受处罚。周王和诸侯之间是一种君臣关系,诸侯必须服从周王的命令。
(2)春秋时期,王权衰弱,周王不再受诸侯尊重。
(3)自西周晚期,周朝统治开始发生重大危机,王权日趋衰弱,逐渐失去对诸侯的控制;而分封制下,诸侯虽然是周王的臣属,但在领地内却是国君,拥有用人、财政、军事等方面的独立性。一些诸侯国趁势做大,不再服从周王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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