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几个特殊制度和措施
清朝建立后,满族统治者既利用汉族等上层人物,利用汉文化,又有严谨的防范心理,所以一方面是拉拢利用,一方面是严厉镇压。
1、对官吏——复职制,捐纳制
复职制度。清军入京和征服各地后,对明旧官吏多数照旧录用,主动归顺的予以提升,并在中央内阁,六部,地方衙门中实行满汉复职制度,但如前所述;在要害部门不用汉人,或汉人只任副职,如地方上汉人主要任知府、知县,而很少任总督、巡抚。
捐纳制度。即各族(主要是汉族地主)捐钱入仕,现任官员可以提升,降职的可以复位, 外官可优先选用,平民可以得到官职,这主要是顺治时需要大批官吏,也是为了拉拢各族上层人物。
2、对文人—— 特科制和文字狱
特科制度。清人入关之初,即宣布明代举人,生员资格有效,并开科取仕,不断扩大录取名额,提倡宋明理学,修复孔庙和明皇陵,以缓和文人的敌对情绪。康十七年又开设博学鸿儒(调)科,令各地推荐“学行兼优”的文人应试,一经录取,即授以翰林院职。编修明史的史臣多是以此入仕的。但名士顾炎武、黄宗羲等不入。
文字狱。科举、特科等制收罗了一批亡明文人,供翰林院之职,或充任各级官吏;但有些文人却拒不应征,甚至著文反清。清统治者一方面拉拢,诱以高官厚禄,一方面又大兴文字狱,予以镇压,康熙二年,庄廷龙让人增编明书,如实写清廷在关外时与明的藩属关系,被认为是反清,但庄已死,被开棺戮尸,族人及协助编写者,被斩或充军。徐骏(翰林院士)在夜晚读书,即景生情吟“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被认为是骂清人没文化,也被诛杀。[南山集案:翰林院编修戴名世著《南山集》 (康熙五十年),多记桂王抗清事,弘光、隆武、永历三帝应在《明史》中立本纪,戴名世及族人被杀,其余流放黑龙江为奴。]
总之清初从行政、军事、刑狱方面整顿了封建统治秩序,又用拉拢与迫害相结合的手段地付前明的官吏文人,巩固和加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也维护了大一统的政治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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