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禦史台
禦史台是唐朝中央的檢察機構,又稱憲台,以禦史大夫、禦史中丞爲正、副長官,主要職掌爲糾察百官、推鞫刑獄和監督府庫出納。〖禦史台下設三院:台院,置侍禦史,掌糾劾中央百官;殿院,置殿中侍禦史,掌糾察朝儀、朝會、郊祀及巡察京師;監院,置監察禦史,掌巡按郡縣,監察地方官吏。三院禦史品秩不高,威權甚重,故〗唐玄宗時常用禦史爲差遣,充任各種重要使職。又因禦史權重可畏,易於集事,玄宗以後,凡節度使、觀察使無不兼大夫、中丞銜。到了後期,方鎮將校也多帶“憲銜”,憲銜就過濫了。
【附說:唐代職事官的階官化問題,參張國剛《唐代階官與職事官的階官化·二、帶職的階官化》,收入氏撰《唐代政治制度研究論集》,文津出版社,1994年,217-32頁】
中央的司法機構有:大理寺,是最高的審判機構;刑部,是司法行政機構。此外,禦史台也負責監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審判活動。每遇重大案件,大理寺卿要會同刑部尚書和禦史中丞共同審理,稱“三司推事”,此即後世“三法司”的前身。
我們這裏介紹唐代官制的資料主要依據開元年間編的《唐六典》。唐代職官名稱在高宗、武後期間多次改動(如門下改東台/左相、鸞台/納言,中書改西台/右相/、鳳閣/內史,宰相也相應改稱同東西台平章事或同鳳閣鸞台平章事),大家今後做研究應結合《唐六典》並參照、對比兩《唐書》及《唐會要》有關職官制度的材料來工作。
b、地方機構
唐地方行政亦沿襲隋制,爲州縣二級(武德元年廢郡爲州,天寶年間又改州爲郡。這些改動看似麻煩,掌握好了同避諱知識一樣,也是鑒別史料的一個工具。如唐代敦煌吐魯番出土文書有“高昌郡”字樣,可以斷代屬玄宗天寶年間無疑)。州設刺史(稱郡則設郡守),縣設縣令。縣以下在農村爲鄉里制,百戶爲裏,設裏正;五裏爲鄉,設耆老。城市爲裏坊制,坊設坊正。坊有牆,有二門(橫銜)或四門(十字街),依律令擊鼓爲號早開門晚閉門。唐代的裏坊及坊牆在新疆吐魯番交河故城遺址保存得比較完整,近年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資助做了發掘保護工作。安史之亂以後律令破壞,管理鬆弛,裏坊制逐漸廢棄,有的爲了方便就在坊牆上自行開門出入,還有的打開門面,在市外開店經營,這就逐漸形成了宋代乃至整個中國古代後半期商業經營的自由化。
【唐代的州分等級。一是以地理位置距京都遠近,地資美惡險要分成輔、雄、望、緊四種,全國共有四輔、六雄、十望、十緊。其餘諸州再以戶口多寡爲差,分爲上、中、下三級。所以唐代的州實際上分爲輔、雄、望、緊、上、中、下七等。
唐朝的縣也分等級,其分等標準因時而異。大抵有赤、畿、望、緊、上、中、中下、下八等。《通典·職官典十五》:“京都所治爲赤縣,京之旁邑爲畿縣。”而緊、望之縣則因地處要地,其地位略高於上縣。其餘縣則以戶口多寡分等。
唐代與州地位相當的還有府。有唐一代,內地稱府者主要有:京兆、河南、河中(治今山西永濟西)、太原、鳳翔、成都、江陵、興元(治今陝西漢中)、興德(治今陝西華縣)等處。這些地方因其地位特別,設府相當於今天的直轄市。京兆長安是首都,河南洛陽爲東都,太原唐稱北都,此三都長官稱牧,均爲親王遙領;其他府長官稱尹。】
在沿邊和內地緊要之處,州(郡)之上還設有都督府,長官稱都督,軍民兼管。邊疆少數民族地區設羈縻都督府、州、縣,任命當地首領爲世襲長官,隸屬邊州都督或專門設立的都護管領。
貞觀元年(627),唐太宗曾根據山川形勢把全國劃分成十道即十個監察區,開元二十一年(733)玄宗又析之爲十五道。唐朝不斷派遣黜陟使、觀風俗使、巡察使、按察使、採訪處置使等官員分巡諸道,監察刺史以下各級地方官的善惡,以整頓吏治,加強中央集權。開元(713--741)年間,各道漸設有治所,這種監察區有發展爲行政區的趨勢,後來爲節度使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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